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新政策发布
25日上午,民政部正式发布《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就特困人员的认定标准、申请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根据办法,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能力的,应当列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玮介绍,办法共八章二十九条,重点对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作出了具体规定。在认定条件方面,民政部在总结地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适用于特困人员认定工作的“三无”,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或法定义务人无履行法定义务能力的具体情形进行了明确。
此前,各地在认定特困人员时,大多依照“三无”标准,但具体应当如何界定“三无”,并无统一标准。按照此次发布的《认定办法》,无劳动能力的情形包括: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等。
在认定无收入来源这一项时,办法中提到,认定的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但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此外,办法中还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和孤儿认定条件的,应当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不再认定为特困人员。同时,办法还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标准进行了分类,并规定了几种终止救助供养的情形。
1特困人员供养如何制定标准
一般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蒋玮表示,过去的供养标准是以供养的'方式划定,分为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两项。就农村特困人员而言,目前全国平均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方面是6385元每年,分散供养是4844元每年。集中供养标准最高的是天津市,达到人均17183元;最低的是贵州省,只有4250元。分散供养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市,年人均13800元;最低的也是贵州省,年人均只有2726元。而城市过去“三无”人员主要纳入到了城市低保里面,目前城市低保全国平均标准是每人每月473元,最高的是上海市880元,一般全额低保比如说平均的473元,然后在这个基础上,一般再提高百分之三十。
蒋玮指出,在基本生活标准方面,民政部已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各地可以参照当地的人均消费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低保标准,这三者的比例来确定。但是民政部提了一个最低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
2无收入认定为何不包括社保等
面对全民的普惠性政策应扣除
蒋玮表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是政府补贴,基本医疗保险,以及高龄津贴等福利补贴,都是国家建立的面向全民的普惠性社会保障政策,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是一项救助制度,特困人员里有老年人,也有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所以认定时没有把带有身份特征的福利补贴加进去,但把所有居民都能享受到的福利补贴予以叠加,也是为了维持制度的公平性。“因为在特困人员制度设计的时候,已经考虑到了这三个特征。所以说在这上面不再做叠加,而把全体居民都能享受到的普惠性政策叠加在上面,认定的时候可以把它扣除。”
3供养人员照料服务标准如何定
首先根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定
对于如何制定照料服务标准,蒋玮表示,照料服务标准首先要根据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来定,如果是生活完全能够自理的,那么照料服务标准就低一些;如果是半自理的,那么标准可能就高一些;完全丧失的可能标准最高。所以以后的整个标准体系就是基本生活标准加上照料服务标准,将来的标准针对每一类对象,将根据他的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纳入到不同的标准档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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