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力度,现将2016年执行的有关支农政策内容如下:
各位农民朋友:
2010年以来,市农委已连续发出《致全市农民朋友的支农政策公开信》,受到广泛欢迎。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为提高全市农民朋友对现行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现将2016年执行的有关支农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实行粮棉油生产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粮棉油(水稻、麦子、油菜、玉米、棉花)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油菜为大田种植“双低油菜”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玉米、棉花为年度大田种植3亩(次)以上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粮棉油生产补贴方式为现金补贴或物化补贴。市级补贴标准(含中央财政)为种植水稻每亩补贴260元、种植麦子每亩补贴40元、油菜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棉花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玉米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次10元。水稻、麦子、油菜继续实行定量免费统一供种,具体供种标准在不低于原标准基础上由区县自行确定。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方式由区县自行确定。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应在种植后向所在地村委会书面提出补贴申请,并签字确认。
二、实行蔬菜生产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和蔬菜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常年种植10亩以上的农户和农业经营组织;“夏淡”期间(6月1日至8月31日)绿叶菜种植补贴对象为列入21万亩“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任务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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