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味道作文4
乡味家鸡
“头上红冠不用裁,满身雪白走将来”,在喧嚣的城市之外,鸡已成为了农村的象征,有常见的金黄的鸡,也有难能一见的披着“鹅毛大雪”的乌鸡。农村的家鸡热情大方,对来往过客是习以为常,每当屋子里是空无一人,它们就窜进厨房偷吃屋里的白菜,这已成了它们悠闲的午茶时光。对我来说,最具观赏性的是鸡啄食。我将玉米倒在盆中,放在鸡面前,面对我们这些主人家的陌生人,即使它们再热情大方,也还是对我怀有猜疑。他们一步一步向前,同时眼珠时不时地转悠,终于走到盆前时,它们不顾一切,开始疯狂啄食,丝毫不顾周围。吃着吃着,一只鸡不知怎的,开始施展武功,先是“大鹏展翅”,一瞬就轻盈地飞进盆中,紧接着是“金鸡独立”,其一人就霸占了整个食盆,其他鸡无从下口,只有它独享美食。我平生最看不惯这种欺辱他人的行为,于是立即与它进行了大战,一次次的过招,我已体力不支,但鸡却越战越勇,我最终败下阵来。
家家养着鸡鸭牛羊,和谐共处,这就是农村生活的和谐。
乡味柴火
“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日暮降临,烟囱中传出缕缕带着香气的轻烟,农家的晚饭已开始筹备。农村不同于城镇,老一辈人家中还是用灶台做饭。回到家乡,必然要体验一回。待姑妈起好火后,我便在灶台前坐下,望着灶里熊熊的火焰,灶台里时不时有微小的火星,木柴中的水分与火焰碰撞,发出“滋滋”的声音。渐渐地,火快熄了,对于新手的我来说,这让我手忙脚乱,我不断腾出位置往里面加柴。正在烧菜的姑妈一下就察觉到火势的减小,过来拿起火钳,熟练的将多余的木柴夹出,原先几根奄奄一息的木柴又重新焕发生机。餐桌上传来阵阵香气,晚饭便在着生生不息的火焰中诞生。
喷香的饭菜,火炉的温暖,这就是农村生活的惬意。
乡味梦乡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而我此刻就在宁静的家乡中进入梦乡。故乡的夜晚,来的格外早,当我躺在床上,窗外就响起了小河的叮咚声,空气中氤氲着花草的芳香。在这样祥和的夜晚,我很快进入了梦乡。
在梦中,是绿水青山,是袅袅炊烟,是阖家欢乐,是故乡的一切。这是农村浓浓的情味。
当我将要离开身后传来一声声再见和祝福,是告别,是嘱咐,是浓浓乡味。
大洋,一个充满温情的村庄,我魂牵梦绕的故乡。
故乡的味道作文5
人的一生,总要与很多的人和事发生联系,但太多的东西都会成为过眼云烟,而有些东西却会成为我们的宿命,它们会像血液一样渗透到你的全身。对于我来说,故乡的豆花就是如此。
我离开故乡二十余年,但每年春节都会回去。一方面为探视亲人、故友,一方面就是为故乡的豆花。
豆花的前身是豆腐,相传是汉高祖刘邦之孙刘安发明的,后来富顺人把它传承了下来。美食是懂得择善而居的,豆腐也不例外。富顺虽非名山大川之地,但却隐没于川南腹地,城边沱江自西向东绕流并形成三面环水,城中还有一西湖点缀。有朋友去过富顺后,把它比作一阙婉约宋词。豆腐的制作技术到三国时期才传至富顺,且极受欢迎。相传有一天,一些等待吃饭的盐工实在没有耐心等豆腐成型上桌,就跑到厨房将半成品豆腐加盐下饭,吃后却惊喜地发现,这种吃法比起煎炒过的老豆腐更加鲜美可口,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回味无穷的“豆花”便在民间流传开来,成为一道独具特色的民间菜肴。
豆花最早十采用石磨磨制的,而今已改为电动磨制。在富顺,豆花多被当做早餐食用。每天大清早,在古城的街巷里,豆花便透过薄雾在一个貌不惊人的小巷深处,和着斑驳久远的一张张四方桌拉开小城一天繁忙的序曲。富顺豆花在吃法上很是讲究,其中豆花、海椒蘸水和米饭必不可少,且要和谐统一,才能感受到其中无穷滋味。首先要将豆花盛到碗里,再用筷子夹上蘸水涂于豆花之上,然后掺合着米饭一起吃。如果感觉蘸水太辣,就颗喝一口豆花汤,自然辣味即淡,快感至心,回味悠长。如果是酒醉后喝上一碗,既能解酒护胃,又令人神情气爽,酒意大减。
豆花就像一把锈迹斑斑的钥匙,摩擦两下后就打开自己那只尘封已久的记忆箱子。记得在多年以前,我在北京参加一位亲戚的喜宴上,与在京工作已有数十年的老乡相遇,我们的话题从家乡文脉开始,很快就切换到美食豆花上面。谁知,同桌的其他客人也被我们的话题所吸引,称自己虽然不是富顺人,但有许多富顺朋友,也都喜欢吃富顺豆花。于是,你一言,我一语,大家把对富顺豆花的赞赏、品味喝理解淋漓尽致地叙述出来。当每个人讲述着自己与富顺豆花的点点滴滴后,我才知道,一份故乡豆花小吃,竟承载着大家那么多的美好回忆。一时间,差不多把酒桌变成富顺豆花的研讨会了。
对于远方的游子来说,豆花就是一味医治相思和乡愁的良药。难怪晋朝大才子张翰因为思念故乡,怀念家乡的美食,竟然辞官回乡,亦有了后来的“莼鲈之思”。
如回乡有幸恰逢豆花文化节,这对于一个刚经历了舟车劳顿从外地赶回故乡过年的游子来说,既能饱餐一顿风味独特的文化盛宴,又可满足久违的家乡味觉,并唤起自己内心深处的同年记忆,岂不美哉!
故乡的味道作文6
门口新开张一家面馆。素爱吃面,便跟着父亲一同尝鲜。
刚入门,见菜单上赫然三个大字:格拉条。诧然,猛拽父亲衣角:“看,格拉条。”父亦惊喜,忙点两大碗。
格拉条,是故乡的面呢。
端上。一碗面,苍白如雪,面条细长,显得很干巴。我与父皆不语,眉头却锁起来。妥协般吞个大半碗,如嚼黄蜡。轻叹,一股失落猛地击我,想要“停杯投箸”。
是啊。异乡人又怎懂故乡人做面的情怀。
出店门,郁郁之心被汽车飞驰卷起的尘埃吞没,使我想起故乡,那灰蒙蒙的小城。
还记得那路口的。清早,悠悠的空气拭去小城的尘粒,,来来往往,挎篮买菜的,晨起散步的,还有吱呀吱呀,缓骑自行车徐徐过的。店面远远便飘出一份白面粉与蒸笼白雾的香。走近,老板娘正有条有理地忙碌,笑得一脸洁白。
“阿姨,麻烦来两碗格拉条,喔,还有鸡蛋汤。”“好嘞!里头坐还是外头坐?坐外头吧,夏天天热,清早坐外头凉快。”
故乡人做事总很利索。俄顷,两碗热气扑面的格拉条上桌。用筷子挑着,翻覆面中芝麻酱。酱的颜色,鲜亮,搭在面上,似在流动般,一股一股勾着人的味蕾。面是象牙白,略粗的,显得很水灵,旁再配些绿油油的香菜,一碗面,拽着微凉的晨曦亦香气袭人起来。
夹一筷子,“吸溜”入口,酱的芝麻香与面软糯的香顺着舌尖、喉咙,是笼罩着扑来的,若淋漓尽致的夏雨,面香不住地抓着每个味蕾,渗透味觉的每个神经元,一筷接一筷,香气一不留神,便不经意地溢了满怀。
想起当年苏东坡与白老先生,尝遍徽州大地,最爱的其实不是东坡肉,是这格拉条。面是白老先生在东坡发难下灵机一动做的,东坡悦之,以家乡方言“搁啦”为其命名。也不过是搅拌之意,很普通,亦不需什么大雅之堂。只是史海遗贝的轶趣,被故城中人奉为名吃的资本,自那时便流传至今。心下暗觉着,东坡或许不仅爱这面,更爱这淳厚的乡人吧。
面尝得急,汗也跟着顺颊淌。一碗鸡蛋汤,轻轻柔柔地,淡淡调和着汹涌的面香。
儿时于故乡,每日一碗,怎么也吃不厌。每碗七元,吃完只觉晨雾散去,阳光满地琳琅了,还能享受老板娘无偿的面食般烘焙的笑容。
后来,几乎举家迁城。一份故乡,星星点点,将记忆撒在天南海北,再后来,格拉条的味道,伴着故乡的过往,在离乡驰骋的公路上,被冲散,又混拢,满地落,生了花,远远望着我。回想上次见格拉条,一年半有余了。忙碌着,格拉条在异乡的冒名中,黯淡着。
远去了,远去了——
煨一碗乡情,饮一杯回忆,故乡呵,你何时再陪我长伴云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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