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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声读书笔记大全(4)

读书笔记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诗的每一个部分和每一句都服从于诗的基本的构思,都不是偶然的,可有可无的。诗从“高楼”写起,以“高飞”结尾,前后遥相呼应。既写出了黑暗中的生活感受,又表达了黑暗中的生活理想。诗人的构思是很精妙的。如果诗人先写自己远大的志向、光明乐观的生活态度,再写自己听到的悲怨的弦声,这首诗就显得过于低沉,浇灭了人们对生活的希望。然而,结尾的“奋翅高飞”却能给人眼前一亮的感觉,重新点燃了人们生活的希望,给我们传达了正能量,这也是这首诗在以幽怨苦闷为主的《古诗十九首》中的一个闪光点所在。

  三、悲剧与《古诗十九首》

  我认为《古诗十九首》之所以有这么大的艺术价值与“悲”是分不开的。比喜剧相比,悲剧、苦难凸显出一种巨大的力量,可能是因为悲剧承载着伟大崇高的使命、因为它磨砺了人的意志,让人学会直面人生的悲苦、直面死亡?亦或是生活本身就是悲剧? 我们可以发现,中国的四大名著,除了妖魔志怪小说《西游记》外,其他的都是悲剧,这绝不仅仅是巧合。

  叔本华说:“生存环境只不过是对我们产生一种间接影响,每一个人的心灵也并不全合乎他周围的环境,各人都活在他自己的心灵世界中。至于所处的世界如何,主要在于我们以什么方式看待之。” 叔本华肯定意志,但否定生命,他认为意志的唯一本质就是努力,我们所称的苦恼就是意志和一时性的目标之间有了障碍,使意志无法称心如意。所谓满足和幸福,即为意志达到了它的目标。在他看来,努力永无终点,苦恼也永无休止,一切生命的本质也就成了苦恼。 叔本华认为,欲望和努力是人类的全部本质:所谓人生,就是欲望和它的成就之间不断流转,就愿望的性质而言,它是痛苦的;成就则会令人生腻。目标不外是幻影,当拥有它时,它即失去魅力,愿望和需求必须再重新以更新的姿态出现。没有这些轮替,人便会产生空虚,厌倦,乏味无聊。——如果愿望和满足若能相继产生,其间的间隔又不长不短的话,这时苦恼即最少,也就是所谓的幸福生活。叔本华认为,意志(欲望)的永无止尽和快乐的暂时性构成了人生全部悲剧的基础,妄想幸福是愚蠢的,他认为人生计划越是不为追求现实幸福的妄想所纷扰,实现其目的的可能性便越大。在叔本华看来,只要人的欲望不除尽,人生的悲剧就不会结束。西方的原罪说认为人生下来就是有罪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努力就是为了赎罪的,只有赎罪了,死后才能进入天堂。人类还是有“善”的,但如果“善”不纯,再加上盲目的不可知的外在的自然、社会命运相驱迫,就会犯下不可挽救的罪戾,于是陷入凄凉惨苦的境地,甚至死亡,于是就形成了悲剧。西方悲剧中,有的人只是犯了一个小过错,甚至没有犯错,结果却是最悲惨的。这是因为,一方面他的“善”不绝对纯粹,另一方面,人的生存意志本身就有罪。这一点与基督教、叔本华的解说是一致的。悲剧之所以使人流泪而感乐,是因为悲剧一方面使人生有解脱感,另一方面使人生有净化感,直接关照精神世界的纯价值或纯善。

  西方悲剧都直接关涉个体人物或人格的悲剧;而中国的悲剧意识,则为“人间文化”的悲剧意识,它所关注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整个人间。中国的悲剧意识是虚实结合的,返虚入实,而且悲中有壮,转出了更高的对人间之爱和人生的责任感。

  《古诗十九首》的经久不衰与悲剧的力量是分不开的。纵观《古诗十九首》,我们看到的都是诗人表达的悲情,而且都是人生最基本、最普遍的几种情感和思绪,这不仅能与读者形成情感共鸣,而且在无形中提升了自己的审美价值。

  四、《诗经》的《郑风·子衿》诗旨

  (1)、原文: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2)、诗旨:《毛诗序》:“刺学校废也,乱世则学校不修焉。”郑玄笺:“学子而俱在学校之中,已留彼去,故随而思之耳。礼:父母在,衣纯以青。”孔颖达疏进一步解释说:“郑国衰乱不修学校,学者分散,或去或留,故陈其留者恨责去者之辞,以刺学校之废也。经三章皆陈留者责去者之辞也。”又说“谓郑国人废于学问耳,非谓废毁学官也。”方玉润的《诗经原始》说:“伤学校废也。”朱熹在《诗集传》中指出:“此亦淫奔之诗。”在这里,朱熹终于看出这是男女相悦之辞,纠正了前人的曲解臆说;但又受到封建礼教的影响,用“淫奔”二字来表达男女相爱之诗作。

  这是一首男女相悦,幽会定情的爱情诗。

  五、《诗经》的《郑风·叔于田》诗旨

  (1)、原文:叔于田,巷无居人。岂无居人?不如叔也,洵美且仁。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

  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

  (2)、诗旨:《毛诗序》云:“《叔于田》,刺庄公也。叔处于京,缮甲治兵,以出于田,国人说而归之。”欧阳修《诗本义》云:“诗人言大叔得众,国人爱之。”方玉润的《诗经原始》说:“刺庄公纵第田猎自喜也。”朱熹《诗集传》说:“段不义而得众,国人爱之,故作此诗。言叔出而田,则所居之巷若无居人矣。非实无居人也,虽有而不如叔之美且仁,是以若无人耳。或疑此亦民间男女相悦之辞也。”今人陈子展《诗经直解》说:“《叔于田》,赞美猎人之歌。”程俊英《诗经译注》说“这是一首赞美猎人的歌”,以为“叔”指青年猎手;袁梅《诗经译注》则承朱熹《诗集传》“或疑此亦民间男女相说之词也”之说绪余,说:“这支歌,表现了女子对爱人真纯的爱慕。”以为“叔”指男性情人。崔述在《读风偶识》中说:“大抵《毛诗》专事附会。仲与叔皆男子之字,如后诗中子都、子充为美男子之名,孟姜为美女之名者。郑国之人不啻数万,其字仲与叔者不知几何也。乃称叔即以为共叔,称仲即以为祭仲,情势之合与否皆不复问。然则郑有共叔,他人即不得复字叔;郑有祭仲,他人即不得复字仲乎?”崔述驳得有理。顾颉刚从训诂出发,梳理“叔”字的演变历程,论证该字本来表示的是缯弋所用的短矢,以生丝系矢而射,这是男人的事,所以“叔”字被用作了男人的美称。  从文本本身看,这首诗热情地赞颂一位男子,他仪容健美,心地宽厚,驭术高超,深受人们的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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