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行尸走肉的过完高二,期末大考差强人意的年级第十,好像依然没能释怀,看到林浅就躲到一旁。他也每次都只尴尬的笑笑,并不说什么。也许,只有我在浑浑噩噩的挨着日子吧。
例常的年级总结会。我被小a拖拽着做到礼堂第一排,说是莫凡会出场。
我无所谓。现在的我也许怎样都无所谓。想趁这时候补补觉,思维却天马行空的想到林浅。
“在没一个地方想你,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你更成了思维的主角,这样的你让我羡慕。”
漫无目的的耳朵无意间捕捉到“莫凡”这两个字,随着小a的面色赤潮浑身颤抖,我看到了台上身材修长的男生,全身一僵,随即想起那个晚上。
台上的莫凡,安安静静的说:“身为年级第一,我并不是大家想的书呆子,相反,我的动力很简单。我一直喜欢一个女孩子,现在也是。我会在晚上悄悄送她回宿舍而不让她知道,知道看见她和另外一个男生一起。看到她哭泣时我立志要让自己强大到有资格去保护她…”
后面的话,处在不必震惊中的我已经听不进去了。
“如果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那么就算全世界的人都喜欢你,还是会觉得孤单吧。”
“不过被人喜欢,终究还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恰巧被你喜欢的人喜欢,这样的概率太小了,所以有时候,我们需要另一种来自别人的喜欢,生活下去。”
安东尼的兔子在旅行中渐渐想通。
那么,我也会的吧。
后记:这篇文章是为身边的男生女生写的。不要为了不喜欢自己的人不开心,有些东西,多年后回头看,只是昙花一现。去珍惜那些爱你的人,好好的,快乐的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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