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又往往是隐含并可以发现的。只有对十分丰富的现象进行深入的分析,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认识规律。
找规律的教学要点是“找”,要让学生经历寻找规律的过程。如果把规律直接告诉学生,就失去了找规律的教学价值。
本单元的第一部分教材中提供了丰富的素材,设计了多样的“找”规律的活动,遵循学生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把学习活动设计成三个层次。
(1) 观察若干个具体现象,体会它们的相同特点,初步感受间隔规律。
第48页例题呈现了一个生动的情境,通过三个问题引导学生研究情境里的数学内容。从9块手帕、10个夹子,7个蘑菇、8只兔子,12片篱笆、13根木桩这三组数据中,发现同组的两个数相差1,这是对规律的初步体验。教学这道例题,学生看图回答三个问题很容易,初步发现规律可能有些困难。为此,在学生回答三个问题后,可以指点他们把手帕的块数和夹子的个数比一比,想想为什么相差1。再分别把蘑菇个数与兔子只数、篱笆片数与木桩根数比一比,想想为什么也相差1。这样,学生就看到了规律,体会了规律的合理性。要让学生充分地说出自己的发现与思考,他们这时的发现仅是初步的,只要讲述基本正确就可以了。
(2) 摆学具,体会规律的必然性。
“试一试”是操作题,既有十分具体的一面,也有比较抽象的一面。具体的一面指小棒根数与圆片的个数,同组的两个数量仍然有相差1的规律。抽象的一面指如果用小棒代表例题里的夹子、兔子、木桩,那么圆就能代表例题里的手帕、蘑菇、篱笆。小棒与圆的关系,可以代表例题里相应的关系。教材安排的学习活动,先让学生理解问题具体的一面,数数根数与个数,看看有什么关系。再通过“这些关系与前面发现的规律一致吗”这个问题,让学生体会这两题抽象的一面。这样,学生就经历了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上升的过程,这时他们对规律的认识已具有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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