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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咏柳的诗意(2)

曾巩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北宋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子固。建昌军南丰(今属江西)人。嘉佑二年(1057)进士。历任馆阁校勘、集贤校理、实录检讨官,官至中书舍人。曾巩出自欧阳修门下,完全接受了欧阳修先道而后文的古文创作主张,而且比欧阳修更着重于道。因此,曾巩的散文在八大家中是情致和文采都较少的一家。但曾文长于议论,他的政论文,语言质朴,立论精辟,说理曲折尽意。如《上欧阳舍人书》、《上蔡学士书》、《赠黎安二生序》、《王平甫文集序》等都纡徐委备,近似欧阳修文。记叙文亦常多议论,如《宜黄县县学记》、《墨池记》都于记叙中纵谈古今。曾巩亦能诗,今存诗400余首,以七绝成就较高,但为文所掩,不大受人重视。著作今传《元丰类稿》50卷,有《四部丛刊》影元刊本。

  幼年聪慧,十二岁作《六论》,一挥而就,言简意赅,气势雄浑,得到欧阳修的赞赏,从此名闻四方。青年时,多次外游,和王安石友善,常有诗文往来,并将安石推荐给欧阳修。嘉佑二年(1057)中进士后,调任太平州司法参军。翌年,召回京师,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熙宁二年(1079)先后在齐、襄、洪、福、明、毫等州任知州,守正不阿,颇有政声。元丰三年,徙知沧州,过京师,神宗召见时,他提出节约为理财之要,颇得神宗赏识,留三班院供事。元丰四年,神宗以其精于史学,委任史馆修撰,编纂五朝史纲,未成。元丰五年,拜中书舍人。次年卒于江宁府。理宗时追谥文定。著有《元丰类稿》五十卷、《续元丰类稿》四十卷、《隆平集》三十卷。

  曾巩的思想属儒学体系,他赞同孔孟的哲学观点,强调“仁”和“致诚”,认为只要按照“中庸之道”虚心自省、正诚修身就能认识世界和主宰世界。在政治上他反对兼并政策,主张发展农业和广开言路。他在任地方官时,总是以“仁”为怀,“除其奸强,而振其弛坏;去其疾苦,而抚其善良。”(《齐州杂诗序》)由于他思想有一定局限性,因此,对王安石变法有些看法不同。他认为法愈密,则弊愈多。但是曾巩也不主张死守成法,他对在位者的因循苟且表示不满,提出“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战国策目录序》)的观点。主张在不失先王意旨的前提下,对法制作必要的改革。在行动上,他能够维护新法,在齐州为官时,能力行保甲之法,使州人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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