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主人翁的互文
传承了古希腊寓言家伊索的风格,拉封丹笔下的寓言多为动物寓言,即以自然界中的各种动物为主角的寓言。尤其是人类所熟悉的动物,更是成为了拉封丹寓言中被赋予使命的主人翁,在这些颇具趣味性的寓言中,主角的选择绝不是偶然,甚至可以说大多都具有不可替换性。各种动物在寓言中的粉墨登场成为了拉式寓言的一大特色,虽然拉封丹并不是动物寓言最早的创作者,但是拉封丹的寓言让动物成为真正文学艺术的主角,每种动物的出场不仅有它特殊的使命,更是具备了许多“人”的特征,通过话语和行为。主人翁形象变得栩栩如生,拉封丹让这些动物完全摆脱了在文学领域附庸性的地位,跻身到舞台的聚光灯下。将动物拟人化虽然容易吸引读者,但也有一定风险,因为人的个性可以随意刻画,而动物的个性则会受到人类文化背景的束缚。拉封丹在确定动物形象时,实际上就是既考虑了它原有的文化属性,又强调它的相对性以及由该属性所延伸出的属性:例如,在欧洲文化中,狮子是“百兽之王”,受人膜拜也常常欺凌弱者;狐狸狡猾,擅于伪装,靠欺诈谋生;狼是丛林中的“硬汉”,蛮力有余,而智慧不足;驴子则是愚笨的代名词,偶尔故作聪明,也是“画虎不成”,可以说,拉封丹笔下的动物们基本具有大众文化视角中的属性。而另一方面,在动物各自属性的背后。又根据每篇寓言的需要,具备不同的个性,这些个性既是延伸也是补充,只有通读整部寓言集,我们才能发现这些人物形象之间存在着相互映衬,相互强化,共生、共存的特点。虽然拉封丹并未用太多的笔墨在某一篇寓言中详细地解释某种动物的性格特征,但这些寓言主人翁的特质在寓言间的相互作用下得以展现,使它们获得更为强大的生命力。
首先要提到的是“兽中之王”狮子。在拉氏寓言中,关于狮子的寓言很多,可以用两个形容词来归纳这一形象:威严、霸道。这两个特征在语篇间反复出现,前后辉映。在《狮子出征》一文中,拉封丹将威严的狮子类比“贤明的君主”,能根据部下的特点分配好每个下属的任务,从而发挥一个队伍最强的战斗力。而君主也有霸道的一面,在《小母牛、母山羊、母绵羊和狮子结盟》中,大家共同打猎,而狮子独享猎物,还言之凿凿“因为我的名字叫狮子”反映出绝对的强者若没有监管会有滥用权力的风险。为狮子证明的寓言数不胜数。拉封丹已经将其视为动物中的“王者”,整个寓言王国似乎就在狮子的统领下生存。不过,虽然狮子的“权威性”是它在《寓言集》中的主要特征,但狮子的意义却远远超出了这一单一形象,如果把寓言中出现的狮子展示的个性相互关联起来,可以发现,这一寓言形象本身就能形成寓意。狮子的“威严”是基本属性,在此基础上,拉封丹从哲学的角度,以辩证地方法展现了一个生动的“丛林之王”:强者并非没有对手,在《狮子和蚊子》Ⅲ一文中,强大的狮子就在和蚊子的对抗中败下阵来。狮子可以失败,但王者的威严不可侮辱,尊严不能丧失。在《衰老的狮子》一文中,当强者不再强大,弱者欺凌它的时候,它仍然表现出“尊严高于一切”的姿态,他认为“谁都可以瞧不起自己,唯独愚蠢的驴子不行”,于是发出了“太过分啦!我愿意死,但受你的侮辱,我等于死两次。”的感叹。不同寓言故事中的狮子在保持一个基本特性的基础上又各具不同,它们相互影响,并为在读者脑海里勾勒出了一个更为鲜活的狮子形象。它告诉我们,强者也是血肉之躯,强者也具有相对性,读者甚至可以将关于“狮子是什么样的”的思考看做《寓言集》没有写出的一篇寓言。而启发读者进行更深远的思考,也应该是作者本人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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