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陋室铭》和《鱼我所欲也》都是家喻户晓的佳文,《陋室铭》表现了诗人刘禹锡洁身自好的高雅志趣和不与世事沉浮的独立人格,而《鱼我所欲也》展现的是孟子的舍生取义的高贵品质。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陋室铭和鱼我所欲也,欢迎阅读!
陋室铭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译文
山不在于高,有了神仙就出名。水不在于深,有了龙就显得有了灵气。这是简陋的房子,只是我(住屋的人)品德好(就感觉不到简陋了)。长到台阶上的苔痕颜色碧绿;草色青葱,映入帘中。到这里谈笑的都是知识渊博的大学者,交往的没有知识浅薄的人,可以弹奏不加装饰的古琴,阅读佛经。没有奏乐的声音扰乱双耳,没有官府的公文使身体劳累。南阳有诸葛亮的草庐,西蜀有扬子云的亭子。孔子说:有什么简陋的呢?
注释
⑴陋室:简陋的屋子。铭:古代刻在器物上用来警戒自己或称述功德的文字,叫“铭”,后来就成为一种文体。这种文体一般都是用骈句,句式较为整齐,朗朗上口。
⑵在(zài):在于,动词。
⑶名(míng):出名,著名,名词用作动词。
⑷灵(líng):神奇;灵异。
写作背景
刘禹锡因在任监察御史期间,曾经参加了王叔文的“永贞革新”,反对宦官和藩镇割据势力。革新失败后,被贬至安徽和州县当一名小小的通判。按规定,通判应在县衙里住三间三厢的房子。可和州知县看人下菜碟,见刘禹锡是从上面贬下来的软柿子,就故意刁难。先安排他在城南面江而居,刘禹锡不但无怨言,反而很高兴,还随意写下两句话,贴在门上:“面对大江观白帆,身在和州思争辩。”和州知县知道后很生气,吩咐衙里差役把刘禹锡的住处从县城南门迁到县城北门,面积由原来的三间减少到一间半。新居位于德胜河边,附近垂柳依依,环境也还可心,刘禹锡仍不计较,并见景生情,又在门上写了两句话:“垂柳青青江水边,人在历阳心在京。”
那位知县见其仍然悠闲自乐,满不在乎,又再次派人把他调到县城中部,而且只给一间只能容下一床、一桌、一椅的小屋。半年时间,知县强迫刘禹锡搬了三次家,面积一次比一次小,最后仅是斗室。想想这位势利眼的狗官,实在欺人太甚,遂愤然提笔写下这篇超凡脱俗、情趣高雅的《陋室铭》,并请人刻上石碑,立在门前。
鱼我所欲也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欤 通 与;乡 通 向;辟 通 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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