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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自作挽歌 对生死看得太透(2)

陶渊明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其二

  在昔无酒饮,今但湛空觞。

  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

  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一朝出门去,归来良未央。

  第二首开篇,紧承上一首结尾的“饮酒不得足”接着往下说。只不过渊明假设自己死,但是还有感觉,然而形体已经不能动了。祭奠我的桌案之上,虽然摆着酒杯,那美酒泛起细细的泡沫(浮蚁:酒面上的泡沫。《文选?张衡<南都赋>》:“浮蚁若萍。”),但是我再也喝不到口了。想说话说不出声来,想看看身边的人也睁不开眼睛。活着时,我每天睡在屋子里,现在就要睡在荒郊野外(坟地)了。从今天起我出了这个家门,就再也没有回家的时候了。(良,诚,确实。未央,尽头,遥遥无期)清代陈祚明说:“‘欲语’二句奇语,自古无此言者。”(《采菽堂古诗选》卷十四)确实,这两句的想象力可称前无古人。但后来却有袭用渊明此意者,如鲁迅散文,便用了这样的手法。

  其三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嶕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入,各已归其家。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渊明《挽歌》的第三首,是写得最好的。可谓“三篇中末篇尤调高响绝,千百世下,如闻其声,如见其情也。”(清温汝能纂集《陶诗彙评》卷四)这首诗除了“嶕峣”(jiāo yáo,高耸的样子)一词今天有点冷僻以外,其他均明白如话。另外,大家读“千年不复朝”的“朝”要读准了,朝(zhāo)是早晨的意思,意思是一旦死亡就如同进入再也不会天亮的长夜了清吴淇《六朝选诗定论》卷十一分析这首诗,非常精彩:

  挽歌本以送死,通篇虽代死者之言,实以“送”字为主。

  “荒草”二句,是于未送之先,先于荒郊之外,立下一个排场,二句写得极惨。不知此中往古来今,已不知断送过多多少少人矣。送死未必皆九月,但上句是地气之惨,取九月严霜,与天地之惨相凑,以见惨之极耳。但曰“出远郊”,不言所出之自,盖永与家别,其家中之事有不忍提起者矣。

  “四面”二句,申写远郊,后“幽室”二句是竖断古今之界,此二句横截断人鬼之界,言自此以后,只与鬼邻也。

  “马为”二句,写此幽室未闭之一刻。古人殉葬多用平生所乘马,马有觉,故为仰天而鸣,若有思主之意。风无知,与人无情,亦为萧条。然此虽可哀,其无知之形骸,犹在三光之下,及幽室一闭,即无知之形骸亦不在人间,故曰“千载不复朝”。言之不足,又申以“贤达没奈何”,真惨之极矣!

  “向来”一句,应前“送我”句,相送之人,各有家可归,而己有家不能归也。“亲戚”二句,只就人情近处指点出自此以后再无复有人理论。末二句,以旷达句作结。孔子曰:众生必死,死必归上,是谓返本,更何哉!钟嵘评诗,列元亮于中品,为其自成一家,非正宗也。如此一篇,却是合作。

  自为写景论之,“荒草”“白杨”亦是人家林墓中寻常之物。曰“茫茫”,曰“萧萧”,亦是寻常写草写木字面。曰“何”,曰“亦”,亦是诗人眼前几个虚字。只是安插妥当,锤炼精工,一字不可移易,令人读之,心魂警动。

  后又入“风为自萧条”一句,在俗手定将“风”字夹写在“荒草”二句之内,只是一层惨;他却曰自萧条,全不假荒草白杨,而荒草白杨反若凭之为势者,其惨又加一层矣。夫荒草白杨无知,风亦无知,独风下加以“为”字者,风吹无所不到,能侵及无知之形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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