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牛棚杂忆》读书心得(二)
2007年2月25日中央电视台评选的“感动中国2006年度人物”揭晓,季羡林先生当选。人们对他的评价是:最难时也不丢掉良知。颁奖词说:他智者乐,仁者寿,长者随心所欲。曾经的红衣少年,如今的白发先生,留德十年寒窗苦,牛棚杂忆密辛多。心有良知璞玉,碧霄道德文章。一介布衣,言有物,行有格,贫贱不移,宠辱不惊。
季羡林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语言家、教育家呵社会活动家。翻译家,散文家,精通十二国语言。他于1911年出生,2009年逝世,在他这将近一个世纪的人生中所经历的事情,作为90后的我无法亲身体会,只能在历史书籍中获得些许了解。他渊博的学识,无几人能出其右。也许就是这般渊博的学识,这般丰富的人生经历,才造就了这样的一代伟人。
一句牛棚杂忆秘辛多,道出了季老写此书的不易。简单来说,《牛棚杂忆》是季羡林先生对其在**时期的一本回忆录,他以幽默的甚至是调侃的笔调讲述了自己在**中的不幸遭遇。此书对**的残酷性的揭露让人不寒而栗,让人难以想象。他出书的很大的一个目的就是不让历史重演。季老为此书写了一首短短的祝词:“这一本小书是用血换来的,是和泪写成的。……它带去的不是仇恨和抱负,而是一面镜子,从重可以照见恶和善,丑和美,照见绝望和希望。……”书中较前面的部分也有写到“如果把这一场灾难的经过如实地写出来,它将成为我们这个伟大民族的一面镜子。常在这面镜子照一照,会有无限的好处。”确实,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面对很多人不想回忆的灾难,季羡林先生选择了直面它,让“十年浩劫”不被人们轻易淡忘了。
《牛棚杂忆》这本书就字数来说,确实是一本小书,我用了不到三天的时间便看完了。书中的很多内容让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首先,关于书中经常出现的法律一词。也许是一种作为法学学科的学生对于法律的敏感,书中的不少情景让我正如季老先生所讲,没有经历那些事的人那般,衍生中流露出“天下哪里能有这样的事情呢?”季羡林先生提到,在他还是一名‘自由人’时,那些**小将发言历数被批斗者的罪状,几乎是百分百的遭殃污蔑,还要上升到惊人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高度,到最后成了他说什么都是真理,都是法律的程度。不仅如此,在季先生被抄家时还写道,“我们的性命就掌握在他们的手中,当时打死人是可以不受法律制裁的。”“他们的长矛中,他们的木棒中就出法律。在牛棚里有了《劳改罪犯守则》就等于有了宪法。”法律的字眼并不少,但是却没有一个真正的法律存在。我没有要大讲法律是什么或法治改怎样的意思。只是在不可置信的同时为自己生活在这祥和的时代感到幸运。不知为何,我想起了刘少奇同志,在他受到迫害时,他曾拿着宪法掷地有声地说“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席,宪法规定了你们没有这样的权力!”可是,把宪法搬出来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一个作用。在“宪法”呵口头补充法律的条文下,几乎所有的人都能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打成“劳动最烦”,没有翻案机会,进了劳改大院就是罪该万死,死有余辜。而季先生只是因为没烧完的信,一把菜刀而“有幸”体验着毫无人权可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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