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深入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职能部门的任务和职责,制订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坚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与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相结合,针对企业实际需要和在经营活动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社会保障、诚信守法经营等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在企业积极开展以《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发放企业宣传资料80000多份。二是举办法律讲座、法制培训活动。各职能部门先后举办了第四届卓越总裁特训班、“外经贸企业贸易融资培训班”、“进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题培训班”等重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综合培训课程20余期;举办企业法律讲座、报告会90多场次,组织对2000多家用人单位2300多名法人代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提高诚信守法的意识。三是加强对留学创业人才的法制教育。邀请律师为留学生创业企业进行企业合同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结合具体相关案例作了解释说明。四是加强外商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招商引资,向外商宣传国内的各种政策法规,指导外商依法办企业。对外企的管理人员,在帮助熟悉环境的同时,主动宣传我国《宪法》、《刑法》、《劳动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增进外企管理人员对我国法律法规的了解,增强他们尊法守法的意识。五是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服务企业”活动。组织对500多家企业进行上门法律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用工制度,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劳动用工隐患,目前全区建立200人以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583个,200人以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33家,全年未发生突发性重大劳资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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