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内强防疫,外堵疫源,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稳步实施
1、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要求,与各成员单位签订了《XX年度海曙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责任书》,做好防疫必需物资的贮备工作。对全区75个社区的鸽子和家犬进行强制免疫,共免疫鸽子(鸟类)13981羽,家犬1226只,免疫密度基本达到应免数量的100%。同时建立了完整的免疫档案,发放《动物免疫证》,对所有养殖禽类、宠物的免疫接种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加强跟踪管理。
2、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
今年6月份,投入2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了“海曙区外来动物及动物产品报验点”,利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监管系统”网络平台,对外地调入我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备案、报验、安全风险评估、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并将活禽交易市尝超市、冷库经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报验审核工作均纳入到该报验点,从而使安全屏障前移至产地,进一步强化了区域内的动物卫生监督,确保广大市民能够吃上“放心肉”。据统计,1-9月份,全区活禽调入销售量984.94万羽,猪、牛、羊、鸡、鸭、鹅等肉类产品调入销售量13693.99吨,蛋类产品调入量约9379吨。共检出病死家禽25500只,检出率约0.44 %;病变有害肉类3564公斤,全部按规定作了无害化处理。
3、加强对宠物门诊的监管。
在宣传培训上,加大对新《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00余份,组织业主参加市里举办的培训班,提高经营素质;在行政审批上,加强《动物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严格按照《浙江蚀动物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进行审核,经公示后发放;在日常监管上,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检查,促进动物诊疗行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另外,督促并指导我区12家宠物诊疗单位与专门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签订运输与处置协议,确保宠物诊疗废物得到安全无害化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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