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建设,规范管理
1. 健全制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规范化。我部认真履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十项职责,完善和健全了查(借)阅制度、收集制度、鉴别归档制度、转递制度、检查核对制度、保管保密制度、管理人员制度、送交档案材料归档制度等八项制度建设,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坚持按制度办事,使档案材料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可依,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2.加强硬件建设,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安全管护。在办公场所紧张的情况下,我部争取县委的大力支持,专门安排了118.97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作为档案库,完善了“一库三室”;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部的财务计划,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投入了20多万元,按照一级档案库的标准进行了装修,购置了配套设备设施:更新一批档案盒、档案皮、分类纸;安装灭火器、空调机、排气扇、抽湿机、温湿度表等相关设施,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等“六防”措施得到有效的落实;此外,还按规定专门为档案室配置了切纸机、打孔机、复印机以及灭菌杀虫机等设备,使档案的保管与保护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3.集中管理,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安全和质量。我部针对各镇、县直各单位档案室硬件设施不完备、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情况,今年已对全县管理公务员人事档案50卷以下的单位的公务员人事档案,全部收归我部档案室集中代管,对管理公务员人事档案50卷以上的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我部专门派出工作人员对单位档案库和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实行跟踪管理。
4.动态管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规范转递和合理利用。为了使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我部制定了《查(借)阅干部档案制度》,严格按查(借)阅制度提供利用,凭查(借)阅档案审批表查阅或借阅档案,并办理登记手续。档案一般不借出,特殊情况要借出,须经部领导批准,且规定借期不超过15天。转递的档案填写转递材料通知单,造册登记,并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调动人员的档案及时转出,接收新档案及时退回回执。此外,配备了专用电脑、扫描仪和打印机,把所管辖的副科级以上的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信息全部录入电脑,档案信息查询、检索迅速,档案员利用信息数据对干部队伍进行统计分析方便快捷,能较好地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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