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由科室职责和岗位职责构成,工作职责按“自下而上”的程序制定,科室职责由科长(分局长)提出后,交由分管领导进行初审,人事部门把关;岗位职责以科室职责为框架,由岗位责任人提出,科员职责由科长(分局长)进行初审,科长(分局长)职责由分管领导进行初审,各个岗位职责汇总后交由分管领导确定。各单位将分管领导审核后的工作职责汇总,形成较为完整的文字材料提交党组研究予以确认。通过完善岗责体系,使各项工作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明确了每个岗位人员该干什么。
(三)提出工作目标,解决“工作质效”问题
工作目标“自上而下”分层次提出。即一把手对副职提出目标要求,分管领导对科长(分局长)提出目标要求,科长(分局长)对本单位的人员提出岗位目标要求。目标要求要精细、具体,要与实际工作相适应,做到工作目标宽严适度,实际运用得心应手、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科室工作目标设定后经分管领导审核,提交党组研究确认,让每位干部清楚了解自己所要完成的工作质效。
(四)规范工作流程,解决“事该如何干”的问题
工作流程分为涉税执法流程和行政管理流程,以工作职责为基点,根据税收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行政管理办法,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本着“删繁就简,透明高效”的原则,制定出透明、高效、规范的工作流程,让每个岗位人员知道“事该如何干”,让征纳双方办理事项以及内部行政管理更加有章可循,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五)设定风险预警,解决“哪些风险要防范”的问题
根据岗位职能特点和职责要求,通过自己找、同事帮、领导提、集体议等方式,排查出已经存在或可能出错的环节或问题,对风险点进行梳理、归纳,告知岗位责任人,让干部清楚知道工作中有哪些“雷区”,实现风险预警提示。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shiyongwen/xindetihui/35329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