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户外跨街广告牌合同
编号:
江苏省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客户名称(甲方):
广告发布单位名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广告媒体形式:。
(三)广告发布时间:。
(四)广告发布地址和位置; 。
(五)媒体规格和面积: 。
(六)广告发布数量:。
(七)其他约定: 。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
付款:广告发布一月内于日前付广告费人民币元。
补充约定:
(三)支付方式:□支票 ■转帐 □现金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殊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提供广告主的上述资料外,须同时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提供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方应当在广告发布日的向乙方提供广告样稿和审批需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关证明文件,承诺样稿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4.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相关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5.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广告样稿所涉及的他人民事权利的合法使用许可证明。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6.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如因甲方不按合同条款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广告发布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户外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3.乙方应当依法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户外广告发布许可审批手续。
4.乙方应当在依法办妥户外广告发布许可审批手续之日起日内,发布本合同约定广告。
5.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合格的广告审查人员,依法审查广告样稿。广告样稿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布,并记录在案存档,乙方应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应当及时维护发布本户外广告的相应设施,确保广告发布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广告内容发布的正常效果。
7、每天亮灯三个半小时,按照季节变化进行调整。
8.遇重大庆典活动,甲乙双方要服从市、区党委政府,及时更新新的广告内容。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0.5 ‰支付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乙方有权处理甲方租用的广告位置及广告材料,并追究违约责任。
(二)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明知或应知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除外。
(三)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四)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道路扩宽、自然灾害,发布费按实际发布天数计算,乙方不属违约。
(五)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发布广告,每逾期一天,则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第五条:其他约定
(一)在广告发布期满前,如甲方继续续租广告位,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乙方申请续租,在同等价格前提下,甲方有优先续租权,若未提前申请续租,即视为甲方届满到期停租,乙方有权与其它客户签订合同。
(二)因重大社会活动或事件等特殊原因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补充条款
(一)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应为甲方免费提供终身画面。
(二)在发布期间,乙方负责广告画面采用行业高标准(背景布选用加厚布、精度不低于720DPI)的制作及维护,确保画面清晰、完整、无明显褪色,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负责免费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完毕(不可抗力除外),如乙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更换不了,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5万元,且广告发布时间顺延。
(三)、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因广告设施没有及时维修造成垮塌,造成人员伤害,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宿迁市鑫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乙 方:宿迁市创意广告装璜有限公司 名 称:(章)名 称:(章)
地 址:宿城区双庄街向南200米 地 址:宿城区马口街十六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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