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煤气等配套设施开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由双方参照市场及购房款等条件协商解决,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3、如该栋房屋需拆迁重建,甲方需在重建楼栋为乙方提供一套面积不少于140平方米房屋,楼层由双方协商确定;该套房屋除土建项目费用外其他补偿款由乙方所得。
九、如遇国家政策变动,相关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述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安源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安源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方: 年 月 日
小产权买卖合同范本二
甲方(售房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房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萍乡市安源区城郊管理委员会流万管理处施家冲高专拆迁安置小区第 栋第 层的毛坯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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