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篇4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公路货物运输规定,经过柳州五菱汽车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柳州五菱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同意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及相关工作合同条款如下,并承诺严格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和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同意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赔偿损失。
第三条 承运货物起运地点及到达地点
始发地:乙方位于广西柳州市的指定库房。
送达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甲方指定仓库。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________________;货物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甲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向甲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乙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乙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第七条 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
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所托运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2、负责提供准确的提货资料及货物送达地点、电话、收货人和联系人等有关资料。
3、准备好待运货物并落实装卸人力和工具,由乙方负责装卸作业的除外。
4、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所有车辆必须符合如下要求:不符合以下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相关人员或车辆承运,因此而产生的误时误工,乙方必须承担违约的责任。
2、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格,必须有齐备的国家*府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及牌照。
3、所有车辆必须有保险部门核发的有效保险单据,同时提供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4、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运输风险金人民币五仟元整(5000元),甲方可以从乙方运费中扣除,乙方必须设立车辆调度机构,安排专职调度人员进行调度,协助甲方进行货物的交接工作。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其价值的___%偿付给乙方违约金。
2、由于在这批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零配件重量等而导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甲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甲方应赔偿收货人额损失。
5、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按要求合理准备车辆及确保车辆,严格按甲方的要求送货。否则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及甲方客户给予甲方的任何处罚结果。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价格含保险、税费、装车时,乙方必须仔细清点数量、型号与提货单是否相符,如出现货物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交通意外、交通违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将货物送达交付完毕,必须取回有收货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有效回单,在10天内交给甲方,如单据遗失,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赔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和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1、经甲乙双方商议确定,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承运的货物所发生的运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统一按双方协议的价格结算。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结算给乙方或以汇款方式将运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十二条 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乙方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
变更运输时,应及时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处理,填制“运输变更申请书”,所发生费用,需按有关规定处理,原则是要求变更方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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