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门面合同 篇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门面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填地点) 栋 楼 号房屋,面积约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用于经营 。
二、租赁期限:
1、本着赁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限)。
2、合同期届满,如乙方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期满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续签,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的权利。
3、合同期满前,如乙方不租赁经营,应于四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若未经同意单方终止合同,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租金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内壹年租金为 元,于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在合同期内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需调整租金,双方协商随行情而定。
四、合同保证金的约定: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退租的相关手续,并由甲方对其所承租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凭租赁合同和收据退还保证金。
五、房屋装修:
1、乙方进行装修不得影响、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和建筑风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届满,对乙方装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于补偿,其所有权属甲方享有。
六、其他费用:
1、水、电等费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数(计量),按相关部门统一收费标准按月缴纳。
2、乙方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其自行承担。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对乙方使用的租赁物装修时的方案进行审批,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
(二)乙方在经营中的债权债务及因经营活动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门店进行非法活动,不得私自转租;
(四)对租赁房屋装修时,执行甲方审批同意的装修方案;
(五)合同期内,除房屋主体外的其他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卷门、水电设施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城市规划和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补充条款: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十、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个人门面合同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门面坐落地址: ,面积约平方米左右 ; 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有关费用的交纳
1、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2、 押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
3、 第一年房屋租金为每个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
4、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经营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2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季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租金第一年不变,第二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增加计算租金。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于每季度1日前交纳本季度租金。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有拖欠,从约定交款日第3天开始以每天按所欠租金1%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拖欠房租30天以上缴纳的,属拖欠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4、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1万元整,合同终止无违约一次性退还乙方。
第四条 租赁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水表表底数为0度,电表底数为 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空调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如果乙方将房产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合同方可继续有效。
第六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的装修装饰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门市,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和房屋。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如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退租,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及设备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3、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7000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损坏房屋或房屋结构的;
(3)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损坏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租或损害房屋的,保证金和所剩租金不退抵违约金。
第十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等)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共3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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