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篇2
甲方:抚州市东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布、发布形象广告,一致同意达成如下条款:
一、 广告地点: 抚州市抚河大桥河滨公园(详见示意图)
二、 广告规格: 18m x 7m x 2面
三、 广告形式: 户外单立柱双面广告牌
1、甲方的广告画面文字内容应符合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乙方负责办理本合同所涉及的当地工商等报批手续及其费用。
2、灯光:采用400瓦/盏专业户外广告射灯盏),需在8月22日之前全部安装到位,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亮灯时间:每晚四个小时,电费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按季节调整)。
五、广告验收:
本广告画面所有使用的喷绘布型号为530,广告上画亮灯后,乙方通知甲方,甲方需三个工作日内来人共同完成验收。
六、发布期限: 壹 年,(从20xx年09月 01 日至 20xx 年08 月 31日止)。
七、广告费:总价人民币 12 万元(大写壹拾贰万整)(含税),本价格包含税金、发布费、占地费、安装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工商、城管报批等费用。
八、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第一次画面发布后甲方付广告费的30%(即 3.6 万元)给乙方;第二次付款在广告发布第六个月再付广告费的60%(即 7.2万元)给乙方;余款在发布期满前一个月付清广告费的10%(即 1.2万元)给乙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
九、广告牌《(架)结构》的设计、建造、维护、保养
1、乙方负责广告牌《(架)结构》的设计、施工、建造。乙方保证前述广告牌在安全、质量、用途等方面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如果乙方违反前述保证义务,因设计、施工建造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及人员、车辆等安全事故,由乙
方负法律责任及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2、发布期间,乙方负责本广告牌的维修、保养、管理费用。派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广告牌(架),定期检查灯光照明及其装置,发现不亮灯,画面损坏、松驰等须在两日内修复好。如因停电或电路、照明装置故障(即供电部门因素)等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使该广告牌的灯光或(画面两日内不能正常修复好,乙方应向甲方电话及时通知。
3、发布期间,乙方须自行对本广告发布质量和效果进行检查。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灯泡不亮,告知乙方后须在两日内完全修复好。
4、乙方负责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广告稿样审批,验收及发布期的免费保修维护,确保广告的清洁、完整,确保广告牌及附属设施的安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侵权行为之责任。乙方应保证该广告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保证该广告如期发行;如遇广告牌破损、污损等情形,乙方应及时或接到甲方通知书四十八小时内进行维修或清洁。如因该广告牌或其附属设施侵犯第三方权益而承担责任的,该责任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期内,因乙方无权使用该广告位或乙方对该广告位的使用权被停止,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未履行期限相应广告费用的双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6、发布期间或发布期后,如遇市政、规划及其它原因需拆除本广告牌(架),恢复场地原貌的,由乙方负责(包括所有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一切事项与甲方无关。乙方应无条件将未发布时间的总额平摊费用按比例一次性全额退还甲方。
7、在本合同期内乙方免费为甲方更换画面一次,广告发布期间,甲方后期如需另外更换画面,则乙方按15元/㎡收费,乙方负责画布喷绘安装实施,每次新换画布厚度不得低于530布,否则按违约没收该次所发生费用,且还须按要求重新在四十八小时内更换完成。画面在48小时内安装到位并通知甲方检查。
十、乙方未及时适当履行或不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并应继续履行合同,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一、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广告不能继续正常发布,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广告费按年度实际发布天数计算,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结(付)清。
十二、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及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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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地点:
安装合同 篇3
(管道安装) 合同编号:XX-01 甲方:
乙方:(承包人)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公司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XXXXXXXXXXXX厂内
第三条 签订地点:XX市
第四条 工程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一、工程范围内容:
1、按甲方指定的柴油质量升级改造项目工艺及热力管网各区域段的管线安装,包含本区域段所有安装内容中所含的全部管道、管件、阀门、接头等附件的安装;所包含的管托的制安;
2、本合同所有安装内容不包含管道、管件、管架、支座等的手工除锈和油漆涂刷;
3、所有管道必须氩弧焊打底手工焊盖面,根据图纸需要热处理的管线必须进行热处理;
4、所有管道必须按国家规范、石油化工规范及图纸规定打坡口和焊接,确保焊接质量;管道安装必须按国家及化工部有关规范规定执行;管道的焊接要求操作者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证,施焊项目并与操作证上相符,并按探伤比例的'规定拍片合格;
5、为确保安全的脚手架等由甲方统一搭设,乙方需提前1-2天提出申请。
二、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如下包干方式
1、甲方供主材、辅材、主要施工机具、施工水电、乙方工人住宿床架。乙方应注意节约并严格按图施工,对因不当下料造成的浪费等进行相应扣罚。
2、乙方包人工、材料的卸车及其二次倒运(只包人工费用)、安全、质量、进度、人身保险、劳保用品、生活水电费等;施工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甲方提供住宿房间)。乙方可在甲方饭堂搭伙,按甲方相应伙食标准扣除。
第五条:工程工期要求:
1、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初期约10人,其中保证持证焊工3人,管工(大工)3人。并按项目现场的要求随工期进度适时增加施工人员,高峰期不少于25人。当乙方现场施工人员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时,乙方必须按甲方书面要求的时间增加施工人员到现场,若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5天内仍未将人员安排到位时,甲方有权马上更换施工队伍,乙方同意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本工程暂定20xx年9月10日正式开工,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进度计划按期完成各个区域段节点的施工,并最终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以上工期乙方必须按期完成,不可抗力和变更影响延期交付,经甲方确定顺延工期者除外。若因乙方原因延误总工期的,每延误1天,按800元/天罚款。逾期15天末完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按违约处理,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4、若因乙方施工进度原因,甲方被业主或监理书面催告一次以上,或经甲方二次书面催告,乙方仍未能满足甲方的进度需要,甲方在提前七天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或另行安排其它施工队进行施工本合同的任一部分,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由此而增加的工程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其它一切损失。
第六条:工程造价及结算
1、本工程所有安装内容统一按管道安装寸径单价进行计价,具体单价为:XX元/寸径,寸径计算方式:按常规规定要求DN25管道为1寸,DN200管道为8寸,其余管道等均按相应计算所得。完工后按公司相关规定完成现场工程量确认结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本合同价格不随设备、材料、人工等资源的价格和各类规费、税费的种类和标准的变化而变化。
2、本工程施工单价已综合考虑了:施工人员的进出场费;工程赶工、少量的停工误工费用;安装工作与其它施工间的交叉配合费用;管线的变更等因素影响的费用,不合格产品乙方应无条件返工。
3、结算程序:工程完工,按规定程序完成内部承包结算手续。
第七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为保证施工质量,维护甲方信誉,乙方应遵守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检验规定,自觉接受甲方、业主方代表或监理公司和质检站的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规定进行施工并接受监督检查。
3、乙方应在工序完成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现场主管提请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报请业主代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末经验收认可的,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绝不许乙方再分包或转包。
5、本工程的施工记录原始资料由乙方提供,并整理好交甲方统一归档。乙方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乙方同意承担全部不利后果。
6、按规范规定的管道焊缝检测,由乙方负责做试件并送检,甲方承担费用(只限于一次性检测费,同一宗试件因不合格造成多次送检,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责任
1、 按石化厂内的规定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动火作业票、临时用电票、占道票等的批准手续,适当扣除乙方相关办理人工费用。同时向乙方提交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并组织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
2、按时供应主材、设备、配件。
3、提供施工作业指导书、下料图等。并进行施工全过程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指导和控制。
4、与乙方施工代表共同编制并审定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督促其每天工作量按计划完成。
5、及时协调好对内对外等各方面的关系。
第九条:乙方责任
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要在现场,负责进度和质量的落实,并接受项目部的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外出必須书面明确代管人并征得项目经理同意。
2、 负责现场动火点作业的监护(监护人需统一经过石化厂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现场每天确认有动火作业票、用电票,并要求做好一切防火措施,管廊附近的各种井口、下水道口、必须用石棉布封盖好,电缆用彩板瓦遮盖完毕,并做好管线焊接接火盆挂设后,才允许焊接动火、用电作业,否则一律不得开工。没有占道票,严禁占道施工,根据施工需要,确实须占道施工,需提前至少1天向甲方申请占道或占半道施工,甲方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再向厂内申请占道,并办理好占道票后,方可占道施工。
3、根据甲方总进度要求,编制并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计划及施工进度表。
4、配合项目部主管工程师提出现场材料、管件的供应计划。
5、合同签定后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人员进场,并接受石化厂进埸前和上岗前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取得进场证后,方可进场施工;并随时接受石化厂内的检查管理,乙方必须抓好和确保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6、进场前向甲方项目经理提交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的名单、工种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提供主要施工使用机具详细资料,经甲方审批后方可进场。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电工、起重工等还须向项目经理提交相应的有效上岗资格证书,并复印给甲方备案报审。以上备案的证书与现场本人必须相符,弄虚作假的,乙方同意承担全部不利后果。
7、自觉遵守当地主管部门、业主、甲方工地的有关规定。
8、因乙方不履行以上第1-7条条款造成的损失或不利的后果,除按规定责令限期及时纠正外,项目经理有权扣罚乙方100-1000元罚款。
第十条:施工纪律和规定
1、承包队必须服从工地项目部的统一指挥。与项目部负责人及其他班组团结协作,紧密奋战,绝不容许任何不服从项目部统一指挥、检查、监督的行为,更不容许越过项目部直接与甲方或其它施工单位,如有发现,即作违约处理,并进行罚款。
2、承包队进入工地现场,必须遵守公司纪律,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等的要求进行施工。如不能按进度及质量要求施工的经整改后无明显改进者,或不服项目部管理和安排经警告后无明显改进者,现场经理提出更换队伍的,乙方同意无条件撤场,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不服项目部管理的工人,现场经理有权勒令其离开工地。
3、承包队长外出办事离开工地必须先征得现场经理的同意,乙方阶段性工作完成或工程收尾期间或遇特殊情况工程暂缓进展需要减员时必须经现场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擅自撤人的,一人次罚款500元人民币。
4、工程进度款只能由现场经理视合同约定的具体执行程度,提出付款申请表报公司批准后支付;原则上乙方到场施工后,根据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再提出付款申请。承包人与甲方的一切经济关系必须由承包人(或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亲自办理手续。
5、需承包队自备劳保用品必须确保施工小组人手一套,焊工必须配备保温筒,管线焊接的电焊条统一到现场烘烤箱领取。严禁使用未烘烤的焊条进行焊接作业。
6、承包队损坏借用、租用的工具、设备按损坏程度视情节,按重置价赔偿,遗失设备工具按原价赔偿。如其员工盗窃工具及材料和边角料,除向责任人追回损失和进行教育外,由其承包人负连带责任,发现一次罚款二千元,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情节严重的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7、承包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的整改安排,不服从整改安排或拖延整改或不做零星工作量,项目经理可对其处以双倍罚款或请其他人员来完成,乙方同意支付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8、承包人在工程完工后,结算前必须还清向项目部所借用的所有图纸资料、材料领用的余料、工具、设备,项目经理凭仓管员签名的移交清单办理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的规定,乙方同意承担由其自身行为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行为。甲方现场代表有权对违规者作出处罚,情节严重者可勒令当事人离开施工现场。
2、乙方必须文明施工,按时清理现场,按要求堆放材料,边角料及时清理归堆。如果管理不到位,乙方同意承担由于受到业主方投诉而发生的罚款费用。甲方现场代表有权对违规者作出
处罚,并安排其他人员来完成,乙方同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乙方必须服从工地的统一管理,遵守业主和项目部的安全文明生产各项规定,乙方同意承担全部违规违章遭到的各项罚款。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系在固定的物件上,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不利后果和罚款由乙方承担。
4、为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穿公司统一工作服上下班。如乙方人员拒穿公司工作服,乙方同意甲方现场代表加倍扣收工作服费用,当事人情节恶劣的可勒令其离开施工现场。
5、其他人身保险费、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现场代表可强制其承包人执行。
6、乙方应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和执行总承包商及甲方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或补有关部门处理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要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所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责任,除乙方能证明是甲方直接原因引致外,均由乙方承担。
8、因乙方的安全责任引致被甲方和其它单位或个人处罚或追偿时,乙方应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违约和返工:
1、乙方不能按阶段性工期计划完成工作量,或已能预测不能按合同工期或甲方最终确定的工期竣工交付,甲方有权提前或及时终止本合同,找其他职工来完成,乙方同意无条件地服从,发生的全部费用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同意全部承担。
2、乙方因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造成返工,乙方同意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工料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费。
3、超过材料用量,如非合同变更增加用料,经查实是属乙方责任,或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返工造成主辅材浪费的,乙方同意100%赔偿全部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据此可采取:要求停工整顿,直到甲方满意为止;终止合同;其它甲方认为必要的措施。甲方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收取到业主工程进度款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30天内仍不能达成协议时,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原件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合同主谈人:乙 方(承包人):
日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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