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合同 篇4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二、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海原县西安乡至省道204线k186处碎石运输。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施工便道。
2、乙方负责协调城管、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的各种关系;其它事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计划和所承担工程量大小安排车辆,如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要求
1、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检查,不得中途调换材料,同时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中途转卖他人情况。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对周围环境及周围路面进行保护。
七、安全生产
1、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有手续车辆运输。
2、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周围的树木、房屋、青苗及各种设施等的保护,不得沿路撒料,如造成损失,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同甲方
无关,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八、施工单价
采用方公里形式,每方每公里0.5元人民币(大写零点五元)(含过路费,油费,运费等)
九、工程款支付
1、施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实际拉运情况(即甲方同海波建材有限公司双方确认的数量)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2、乙方单价中不含税金。(但乙方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协助甲方完成纳税工作)
备注:
十、相关事宜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相互协作,如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杜绝发生暴力事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自行组织完成,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时、足额发放所属人员车辆工资,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否则,甲方拒付工程款或代扣工资。
十一、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矿山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地 址: 性 质:
乙方(劳动者)名 称:
地 址: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矿山合同 篇6
甲方:xx内外矿业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码:
现就甘肃省酒泉市xx县生地湾穿山驯xx矿区花岗岩荒料开采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石材荒料开采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指定位于xx县xx矿区一角平面面积约100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开采。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开采、取料要求:
1、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方式为:长度按每条锯路走到的位置计算,宽度按锯路第一条和最后一条之间的总距离量算,并画出平面几何图形来计算面积。
2、乙方锯切必须使用¢米片体锯切,在平台位置锯切深度必须达到米以上。每条锯路宽度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下单生产。
3、荒料开采质量:荒料的开采以四面切、两面打为质量要求,按国家建材部颁发的质量标准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圆盘锯2部、3#立方空压机2部、装载机1部供乙方生产使用,乙方负责对其进行保管、养护、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若有损坏乙方需要重新添置。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并保证该设备未损坏。
2、甲方须提供适宜开采的施工平台(即施工平台前期的杂石沙及平台以外的废渣由甲方负责清理,施工平台内产生的废渣杂石由乙方自行清理到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修好荒料运输道路。
3、甲方负责供水供电设备安置,将电缆接至开采工作区附近并配备变压器。生活、生产等所用水、电费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变压器正常损坏维修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一期开采工人的住宿问题及地方事务纠纷。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购置开采所需的除甲方提供以外的设备配套等的采石工具线缆水管,以及相应的人员配备,并负责将荒料运送到指定堆场,由矿山到堆场之间的运输风险及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的现场管理及生产开采进度安排由乙方负责,但必须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导下开展作业。
2、安全生产:矿山生产开采中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管理,乙方应严格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确保矿山开采安全。
3、合同期内,乙方第一年必须完成10000立方以上的荒料开采任务。
第六条费用的计算标准、付款方式、时间等。
1、开采荒料的承包价格按锯切开采平面面积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壹佰贰拾元(不含税)。销售荒料时,若需要由乙方负责装车(司机和柴油乙方负责),则装车费按每立方10元计算。
2、按锯切开采面积计价后,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导下进行荒料的开采、整形。
3、结算方式为按开采平台每层结算一次,每层锯切完成并清理完成层上碎石后,于10天内给予结算该层的承包工程款,除开采第一层的柴油费、电费、水费由甲方垫付(该费用从第一层结算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外,其它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乙方矿山施工及管理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自行负责购买,矿山生产开采中人为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如市场对该矿山的荒料品种需求大,甲方可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以扩大生产量。
第九条承包期间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矿区荒料开采转让、转包第三人,否则乙方构成违约。
第十条如乙方变更相关工程队为合同主体,则甲乙双方同意将合同下乙方的全部义务转为变更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协议双方如有一方先违反本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另一方经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自签订后双方均不得反悔。乙方不能无故罢工。如任何一方反悔需付违约金人民币伍拾万元。
第十二条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甲乙双方应在15日内办理结付及矿区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以补充条款体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内外矿业有限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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