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上东城项目石材购销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
一、 项目用材品种、规格、数量及合同总额:
二、结算方式:
三、 质量标准及验收: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由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并按双方封存样板的质量、颜色及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验收。
四、交货时间地点、收货方式及损耗
1、交货地点:甲方上东城项目工地现场。
2、交货周期:为确保施工工期,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乙方在接到甲方材料批次计划后,15天内分批货到现场。
3、收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现场,按甲方提供的材料计划清单由甲方商贸公司、施工方、监理方共同负责验收、清点货物,如无异议在乙方送货销售单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若验货不合格,甲方将拒绝接收货物,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影响工程正常交付使用的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五、结算方法和约定:
1、以每批经甲方签字认可的销售单为结算依据,货到工地后15天内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5%,其余10%款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2、其中扣留供货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一年无质量问题,质保金返还乙方(不计息)。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工地场内道路的正常通行条件。
2、负责向乙方提供单批次的材料需求计划,安排材料堆放地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进场材料均为合格品并提供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因材料质量问题甲方可要求退货并拒付该批货款,并按延期交货处罚。
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把材料供应到位。
3、乙方如不能按要求时间到货或供货数量质量不能满足甲方需要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4、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供货不及时和质量不达标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甲方。
2、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给乙方。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其他条款:
1、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应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且以附件的形式予以确定。
3、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十、签订双方:
甲方名称:法定地址:
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实施地点: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风险、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等。
4、工程内容:土建安装工程
5、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广告牌土建和钢结构制作及安装。
三、安装标准及质量保证
乙方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规范施工,所用材料必须如何国家标准;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所有隐蔽工程必须进行验收,并明确记录验收部位的尺寸、质量、数量等情况。
四、工程款项及支付
1、项目系统造价:工程估算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支付以工程最终决算金额为准。
2、支付方式:电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全额支付于乙方。
3、本工程预算、决算需交造价公司审核,造价费用甲方承担10%的金额;乙方承担90%。
五、产品质量及安装要求
1、乙方须按工程方案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所有材料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安装,要求做到布局合理,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后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一年。(保修期间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乙方以项目方案书中的产品价格适当向甲方收费。(材料费、维护服务费, 第一年免 ;第二、三年按成本价格收取费用)
六、施工安全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施工,由于乙方在施工中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事故和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保修期届满后,甲乙双方另签订维护协议,乙方应提供优惠的有偿技术维护。
3、在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每次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委派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
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组织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装的安全责任,确保规范、安全地完成项目工程,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人身、财产的损害事故的,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或者损失,与甲方无关。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5、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6、乙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告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予以确认,如果二日内不答复,则乙方视为认可。
八、约定事项:
1、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附件作为本合同要件,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安装工程;安装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付款,每延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0.5%计付违约金。
3、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已支付款项外,合同余款甲方将不再支付。
4、监控系统如因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无偿更换、返修,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十、其他: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由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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