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计划2
一直以来,在镇委、镇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环保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新的一年里,我镇将以环境问题的治本和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继续努力做好本镇的环保工作。
一、在强化环境保护措施方面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各企事业单位的污染物信息档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各企事业单位环保处理实施运行情况。
2、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定期组织召开环保会议,进行工作布置,环保培训等。
4、发挥企业、村(居)委基层组织作用,开展争创环保信得过企业、创建“绿色社区”、“卫生村”、“生态示范村”等活动。
5、加强对露天堆场的检查,督促其封闭式改进。
6、加强对墟镇市场的废水管理,杜绝向河道直排的现象。
7、对医院等场所的医疗固废进行规范化处置管理。
8、加强农收季节对桔杆禁烧的监管。
9、推动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开展。
二、环保宣教工作
1、充分发挥各社区(村)作用,利用宣传标语、主题黑板报及环保知识传单,围绕全镇环保中心工作,推进环境宣传教育社会化进程。引导和发挥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开展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在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宣传工作,并做好环保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
2、继续搞好环境警示教育,把公众和新闻媒体参与环境监督作为加强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以正面宣传为主,报道我镇环保工作的先进事例和个人。
三、日常工作
1、做好环保档案整理保存工作,规范环保档案管理工作。
2、加大对城镇污染较重的企业、单位的监督力度。
3、做好环保信息采集反馈工作。
4、做好环保资料积累整理,装订成册工作,便于查阅。
5、加强环保知识宣传工作。
环保工作计划3
1、继续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推进岐江河综合整治工程,开展镇区污染较重(劣于ⅳ类)河涌整治和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推动镇区按规划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加快城区、火炬区、小榄、三乡、坦洲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抓紧各污水处理系统的配套污水管网和泵站工程建设,改革污水处理收费政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水稳定达标排放,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对已关闭的采石场点和矿山进行复绿工作,对禁止设立饮食店的河段防止饮食店(摊档)回潮;小榄水道、鸡鸦水道、磨刀门水道水质要满足相应环境功能目标要求,岐江河水质稳定在ⅳ类标准;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重点污染源持续稳定全面达标排放;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对排放的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对提出的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项目要严格执行;严禁在规划区域外新建电镀、纺织印染、制革、化工、建材、冶炼、造纸、发酵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树立循环经济的理念,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技术指导,优化产业结构。
2、力争通过生态示范区国家验收。
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成果,完善验收材料,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和宣传工作,迎接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
3、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监督管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
针对我市电镀、线路板、印染、化工污染企业较多的状况,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要提高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认识,突出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体现企业化、市场化运营的发展方向,建立并完善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污染防治;推进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工作,对固体废物的经营许可、处置设施建设、跨行政区域转移、专用车辆运输、设置标志等要作具体规定,对危险废物要作特别规定;建立剧毒危险化学品收集中转仓,加强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收缴、处置工作;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削减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资源重复利用率。
4、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
积极推动全市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基地的建设,确保年内建成投入运行。在6月16日前要制定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案,保证医疗垃圾均经无害化处理后达标排放,监督有关单位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包装、运输等过程的安全管理。
5、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准备工作。
按计划,国家环保总局年内将对我市进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查。要严格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要求,针对未达标项目,找出工作差距,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做好复查的准备工作。
6、实施清洁生产审计试点。
按照《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的要求,引导企业树立清洁生产的观念,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计试点,培育一批清洁生产的示范企业,提倡区域性清洁生产和行业性清洁生产,加强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审批、验收、排污收费等方面的环境管理工作,要求企业从生产工艺上节约资源、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推动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控制。
7、严格环境执法,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
要巩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成果,逐步开展非重点工业企业治理,扩大全面达标工作的覆盖面;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要在环境保护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中,树立用法律手段提高环保执法权威的理念,依法实施排污申报登记,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措施,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监察,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探索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新思路,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环境监察内部机构建设,巩固标准化建设成果,争取通过国家验收组的验收。
8、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全面启动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跟踪系统项目立项、招投标、采购、开发进程,做好与市政府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的衔接。积极推动镇区环境监测业务,完善我市应急环境监测、水质自动监测站、大气自动监测站设备以及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设施,保证各监测设备运行顺畅。同时,统筹安排局机关新办公场地和新监测大楼的硬件设施建设,改善我局办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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