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管理制度4
1、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学生,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才兼备、素质全面、适应未来社会需要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师要努力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使自己成为政治坚定、工作勤奋、能力突出、作风扎实、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师。在工作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应遵循整体性原则、教育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启发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巩固性原则、直观性原则。
4、教师的教学工作分为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课内外辅导、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等环节。对教师在各个环节中的基本要求是:
(1)在备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认真学习教学大纲,深入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编排体系及各章节在整个教材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基础知识的内容和基本训练要求,掌握知识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了解学生的学习现状和学生在本学段必须掌握的知识内容及应具备的能力。在此基础上,制订学年和学期的教学计划。
②以教学内容为中心,参阅教学参考书,吸收现代教育科学知识和先进的教学经验,充分挖掘教材中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因素,认真拟订教学目标,明确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选择教学方法,正确使用教具,科学地设计教案。
③认真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教学的目标要求,教材的重点、难点及关键,教学步骤,教法与教具,师生双边活动的安排,课内练习与课外作业,板书设计等。教案应系统、明朗、新颖、实用。
④备课以个人钻研为主,参加集体备课。各科各教师教学要有备课本,做到分课时备课,超前一周备课。严禁上无准备之课和无教案之课。杜绝机械照搬旧教案上新课。
⑤备课要认真、规范。要备复习课、练习课、评讲课、新授课,并且还要有课后小结,以便根据学生掌握程度的具体情况在下面的教学中加以改进或弥补。
(2)在授课环节上的要求
①必须按照课表和作息时间表组织教学,严肃认真地上好每一堂课。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教学重点突出,教学内容正确,教学方法恰当,教学结构合理,教学效果好。
②要严格按教学程序进行操作,按各学科独自的教学模式实施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对学生管教又管导。注意培养学生的非智力因素,做到把传授知识、培养学生的能力、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融为一体。
③讲课应精神饱满,仪表端庄,教态亲切、讲解生动,板书工整。
④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挪用、随意调换课时和拖堂,不在课堂上抽烟,不随时离开课堂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3)在作业环节上的要求应做到“五要”,即:分量要适小(各学科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年级定),难易要适度,形式要多样,要求要严格,批改要及时。
(4)在辅导环节上的要求
①教师应面向全体学生,除加强课堂辅导外,科任教师应与班主任联系,订出下班辅导时间,对学生作有针对性的辅导。
②辅导应区分情况,体现层次,抓好“两头”。
③要善于发现并培养学生中的优秀生,着重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发展特长。
④对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则应抓好“双基生”。
⑤答疑解难要细心热情,一视同仁。
(5)在成绩考核环节上的要求落实,严禁歧视“差生”。
①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情况的了解,不得频繁地进行考试或举行猜题、押题、模拟等考试活动。
②考试命题应从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出发,着重检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及应用基础知识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考试要严肃考纪考风。考试结束后要认真阅卷评分,并进行试卷分析和讲评。各科考试同等对待。
5、教师要积极参加在职进修。学历不合格的教师要通过参加函授、电大、高等教育、自学教育以及到高等院校培训等途径,力争达标。学历合格的教师要不断更新
知识。同时通过开展以老带新、师徒结对等活动,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6、教师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坐班办公。因病因事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先向教导处申诉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校。审批程序及权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7、积极参加各种教研活动,钻研教育理论,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学论文,并且在每学期结束前写出一篇教学工作总结交学校。平时还要通过相互听课、评课、反思等方式,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
8、在职教师不得擅自谋求第二职业,未经允许,不得到外校(单位)兼课。未经教导处允许,不得擅自换课或弃课。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5
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住条件:
学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师;本市或本区路途较远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经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教职工一旦获准入住教师宿舍,应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学校总务处的统一管理下,自觉服从学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师均应在学校总务部门统一安排下占好床位,原则上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其他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经学校批准其他教师需要入住或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经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后再由学校总务部门进行登记并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结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内公共设施、设备的权利,同时,也要有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楼内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黄色yin秽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教师宿舍楼内的电视机、固定电话机、淋浴等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楼外,违者后果自负。
(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公共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入住者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入住教师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教师宿舍内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应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时熄灯就寝。不无休止地使用学校电器设施。
9、健全教师宿舍“室长”管理制度,制订室长管理职责。室长从入住教师中推荐产生。并实行“总务处宿舍管理负责人——室长——入住教师”管理体系。
10、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11、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政教处、总务处、室长组成检查小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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