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篇4
为确保公司职员因工作外出办事期间的人身安全、增强职员安全意识、严格责任界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安全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方责任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甲方提供乙方完成工作所需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3、制定相关安全规章制度、规定。定期举办安全学习培训,做好安全教育。
二、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自愿接受甲方举办的安全培训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及不被他人伤害)
3、外出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甲方报告,并积极做好求援,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4、外出工作期间,严格按照甲方指定路线、地点出行。未经甲方相关部门负责人许可,不得私自改变出差路线、目的地或外出游玩、探亲等活动。
5、外出使用交通工具时,严格按甲方要求乘坐相应的交通工具。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的车辆和非客运车辆。
6、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交通意外的发生。
7、外出住宿时,遵守宾馆、酒店的管理制度,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8、外出工作期间应举止文明,不酗酒、不打架、不赌博,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认真了解并尊重当地的乡俗民风,避免与客户、陌生人发生任何形式的冲突。
9、注意饮食安全,不食用对健康有害的食物、饮料,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摊点就餐。
三、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乙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合同止。
2、协议签订范围:凡在甲方工作的人员(包括试用期间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应签订本协议。
3、一方未按此约定履行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协议人: (以下简称甲方)
协议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了维护乙方之被监护人放学后自主回家的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维护甲方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推动甲方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保障乙方之被监护人人身、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议一致,制定本协议;
二、根据甲方校规校纪管理的要求,在甲方处就读的在校学生放学后(包括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下的放学在内),一律要求该就读生之法定监护人亲自接、送该孩子上学、放学;
三、乙方若未能按时到甲方处接自己的被监护人的,乙方应主动于甲方当日当次放学前三十分钟将不能按时到校接自己的被监护人之情况及时告知该被监护人所在班级的班主任;
四、若乙方不能到校接其被监护人的,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视为乙方同意自己的被监护人在甲方放学后让其独自回家;
五、乙方的被监护人在甲方放学后独自回家的,乙方的被监护人在出校门之后该被监护人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将不负任何保障责任,若因乙方许可自己的被监护人独自回家,发生乙方的被监护人任何人身、财产等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乙方依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同意其被监护人独自回家的,乙方应时刻教育自己的被监护人放学后及时回家,不随意和陌生人说话,不跟陌生人走,认清回家路程,家庭住址,记住甲、乙双方的联系方式,遵守交通规则;
七、乙方的被监护人若在回家途中出现人身、财产等问题,乙方应在知晓该事后半小时内告知甲方;
八、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视为乙方同意乙方的被监护人放学后独自回家,甲方将在每天放学后同意乙方的被监护人在无乙方接的情况下自行回家;
九、本协议在签订前及签订时甲、乙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现;
十、本协议所称的被监护人是乙方在甲方处就读的子或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补充协商决定,补充协议跟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遇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页,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捺印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中的自主回家方式包括骑自行车、乘车、步行等;
甲 方:乙 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幼儿园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甲方(幼儿园)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乙方为甲方园内XX小朋友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陪同幼儿参加户外亲子活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幼儿安全,特与乙方约定如下:
1、甲方组织进行户外亲子活动,应承担下列职责:
(1)、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指导。
(2)、提供适宜的医疗、卫生等条件。
(3)、协助乙方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4)、向乙方提供适宜的联系方式,以便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相互联系。
2、乙方作为XX的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全程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户外亲子活动,保护幼儿的身体健康,照顾幼儿的生活,应为幼儿参加活动的安全负责。乙方应在活动中履行下列监护义务:
(1)、远离河流、水塘等地,尤其是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地方;
(2)、不带幼儿在靠近马路的地方玩耍;
(3)、注意地面是否有障碍物,如果有台阶、石块、砖头、塑料袋等容易绊倒幼儿的东西,带着幼儿绕开;
(4)、地面是否湿滑,有青苔、积水的地方要告诉幼儿绕过去;
(5)、如果幼儿要玩水,乙方一定要寸步不离地看护。
(6)、出发前告诉幼儿要去什么地方,要注意些什么等等;
(7)、不是所有的游戏都适合你的幼儿,父母要会判断,如果觉得不安全,一定要明确地阻止幼儿;
(8)、到了目的地,父母不要只顾拍照、谈天,哪怕是在视野开阔的平地,视线也不要离开幼儿;和幼儿一起玩耍时,更要时刻提醒幼儿,对幼儿进行管理和教育。
(9)、乙方应配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并将号码告知联系人。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管理与要求,与甲方的老师保持适宜的距离,并适时保持联系。
(10)、自备适宜的交通工具,保证交通工具的安全。
3、责任承担:
(1)、监护人违反监护职责和安全协议书,给幼儿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由监护人负责。
(2)、若有证据证明是甲方或员工的故意行为造成幼儿权益遭受侵害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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