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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报告(2)

实用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社会实践报告 篇2

  自踏入医学殿堂的那一刻起,我便深刻的认识到,“精医术,懂人文,有理想,能创新”是新时期下的医生所应具备的素质。校训“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时刻提醒我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理论学习中,我克己求严,勤奋认真,顺利完成了必修课程。在良师益友的指导帮助下,系统掌握了医学知识,为日后进入临床打下了扎实基矗

  作为一名药学专业的学员,只学习书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是不能学以致用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把我们所学的知识带给人们,所以,我深入基层在医院药房接受锻炼。初到药房工作,老同事向我说明了零售药店与医院药房的不同,医院药房的药师只需凭医师处方发药,而零售药店的顾客大多是对药品认识较少的非专业人员,所以,销售人员在对顾客销售药品时,要尽可能的多向顾客说明药品的用途及性能,对每一个顾客负责,我所在的药房经营的有中成药、西药、非药品及一部分医疗器械,现将实习学习情况作一个总结报告。

  一、严守劳动纪律,以员工的标准要求自己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该院的劳动纪律和一切工作管理制度,自觉以学生规范严格要求约束自己,不畏酷暑,认真工作,基本做到了无差错事故,并在上下班之余主动为到医院就诊的患者义务解答关于科室位置就诊步骤等方面的问答,积极维护了医院的良好形象;并且理论联系实际,不怕出错、虚心请教,同带教老师共同商量处方方面的问题,进行处方分析,大大扩展了自己的知识面,丰富了思维方法,切实体会到了实习的真正意义;不仅如此,我们更是认真规范操作技术、熟练应用在平常实验课中学到的操作方法和流程,积极同带教老师相配合,尽量完善日常实习工作,给各带教老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通过实习笔记的方式记录自己在工作中的点点心得,由于我的主动积极,勤快认真以及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各科室给予的好评。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虽然无缘与于老师继续学习转自: 下去因为实习即将结束,但是于老师已经将学习方法和工作技巧教于我,今后我一定能在实践中成长为一名优秀的药学工作者。

  在医院药房工作还能学习一些课堂外的东西,比如过桥就是黄连,因为黄连根茎的中段细瘦,状如茎杆,形如小桥,所以称为过桥。当然还有针哏就是半夏,砂哏就是银柴胡等等一些中药的别名,这些都是在医生开具的中药处方上学到的知识。

  二、如何做好药品销售服务工作

  在销售部是最煅练与人处事、说话的,我的工作主要是接待顾客、打印住院药房领药单并发药,然后由带教老师核对后再发给住院部护士。在药房接待患者时,由于很多患者购买所需药品时候不认识想咨询,所以,向患者介绍药品时,我首先要了解药品本身的基本情况,然后做简单的介绍,以提高顾客对医院药房的信任度。

  接听电话时要语气平和有礼貌。遇到不懂的地方认真询问,不可以马虎大意,有时候医院的采购说话并非普通话带有口音,尤其是南方口音,那时一定要注意力集中,防止听错或漏听。

  在这里我不知不觉地容入了整个团队。当自己的工作干完时主动帮助他人,同时我也得到了别人的好评和关心。

  在药剂科实习期间我学会了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如传真机、复印机等。学校里学习的office软件在这里也得到使用并有所提高,一个人的工作能力是各方面综合知识表现,当今社会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个人的知识要全面广泛,但在本专业要精益求精,这样才能适应职场的激烈竞争。

  通过实习,我对中西药房及药剂科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进一步了解了药库和制剂室的工作任务,在实习过程中我们以踏实的工作作风,勤奋好学的工作态度,虚心向上的学习精神得到了带教老师的一致好评。

  实习是步入社会前的预演,实习中的苦与乐都尝尽后发现自己长大了。今后将步入社会参加工作,从北京中医药大学走出的我将牢记“勤求博采,厚德济生”的校训,肩负起药学工作者的使命和责任。工作对得起职业,做事对得起国家。

社会实践报告 篇3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武汉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武昌区人民法院坐落于武昌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我 闯 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类的事情。如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然后还负责这些文件的编排、校对、打印等工作。期间还经常打电话联系当事人或接听电话以及接待来访客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这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应当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当具备社会交际能力和耐心热情的品质。而在发出票和运用电脑编排一类事情中又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应该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应该注意培养。

  上面谈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内容,真正掌握知识的应该是在参加庭审以及事后与法官们的讨论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个月实习时间内我曾有幸几次在法官们的带领下参与旁听。

  接下来的第三件事就是旁听给我的感性认识。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小、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后来从法官处得知这是一个临时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当中。

  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 理 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

  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 终审判决不终极 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 法律信仰 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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