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报告程序
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逐级上报上级交通部门。市交通局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经核实后,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厅。具体上报时间要求: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以电话、短信或书面(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1小时内完成首次报告,2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信息报送后必须电话确认。特殊情况不能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的,以电话形式报告,并说明理由,待条件许可时补报。
4.1.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填写《XX市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单》(附后),并按要求上报。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危化品事故的类别(火灾、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称、初步认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种类(固体、液体、气体)、数量、危害的形式,
(3)采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现场人员伤亡情况;
(4)可能波及影响范围及状况(厂矿企业、居民区、重要设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应急预案的启动
4.2.1预案启动的单位
局属有关单位接到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迅速了解情况,做出判断,确认是否构成重特大事故,并立即将事故简要情况报告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4.2.2领导小组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按规定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向市专项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做出是否启动本《预案》规决定。
4.3基本应急响应的处置要求
4.3.1有关部门应急处置要求
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通知后,负责人应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参与相关救援工作。市政府专项指挥部启动《XX市重特大危险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后,则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2各职能组应急处置要求
按照预案确定的职责要求,积极、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救援及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后援工作准备。各职能组要将开展情况及时报告灾情处置组,保证事故抢险工作协调、有序、有效实施;市政府专项指挥部启动《XX市重特大危险化品事故应急预案》后,则按照市政府现场抢险指挥组的救援指令,开展救援工作。
4.3.3抢险中重大事项的决策
作出事故抢救重大决策措施要迅速报告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和市政府专项指挥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4.4事故现场抢救原则
安全第一、救人为主、减少损失、先控制、后处置。
4.5事故现场保护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牌照、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管好现场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后处理
(1)经市政府现场抢险指挥组下达停止现场救援指令后,方可停止现场救援,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留下少量人员予以监护。
(2)现场清理及设备的检查、生产的恢复由事故发生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进行。
4.7应急响应的结束与总结
4.7.1应急响应的结束
在市政府专项指挥部下达结束抢险救援指令后,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发出结束本预案的指令,结束救援工作。
4.7.2应急响应总结
在全部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由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召集有关单位,对事故抢险过程中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检查预案的操作程序、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反应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本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政府专项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主要包括:XX市长途客运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大力运输分公司、盘锦辽河油田泰兴工贸有限公司、盘锦兴达沥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运输公司等单位救援力量。
六、预案管理
6.1 预案培训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应急水平。
6.2 预案演练
按照“谁编制、谁组织”的原则,应急预案应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6.3预案修订
《XX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修订;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负责编制本级别的专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无特殊原因每两年修订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2)通过演练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
6.4责任与奖励
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或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相关的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预案备案
《XX市交通局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监局备案;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局备案。
6.6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指导所属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所属部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发生。七、附则
7.1本预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解释。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附件
1.XX市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单
2.XX市交通局应急管理系统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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