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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供应链的生鲜农产品产销模式探析管理论文(2)

实用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根据我国实际,笔者认为,“农户—协会—公司—零售商—消费者”供应链模式,应该是目前龙头企业主导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主要物流模式。以“农户—协会—公

  司—零售商—消费者”的模式运作,能够在协会的统一规划下,公司向农户发放订单,实现“四统一”: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调运,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井然有序,推动农业走上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向专业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转变。在该模式下,龙头企业的素质成为供应链成功的关键。在供应链整合中,供应链管理的主要任务交给了龙头企业,有可能使龙头企业的管理成本提高,风险增加。如果不能有效地进行科学管理,很容易造成规模不经济。

  三、农民合作组织主导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广大小规模农户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保持各自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经济互助组织。发展较为成熟、规模较大的合作组织能够承担起农产品产销一体化管理的责任,实现上连农户下接农产品连锁店、超市等零售行业,形成简单完整的农产品供应链。

  这种供应链模式有如下: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水平,培育农户鲜活农产品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动机,促进鲜活农产品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可以跳过中间的过程,直接进入宾馆、机关、学校、工厂和超市,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损失把产品运送到消费终端;农业合作组织可以在向农户订制产品时,制定一系列的安全、营养、卫生标准,以契约的方式规定下来,进行有序采购。比如养猪业,面对去年“养猪不如贩猪,贩猪不如杀猪,杀猪不如卖肉”的局面,壮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统一选种、统一包装、统一销售,可以增加散户的市场竞争力;而面对猪肉养殖的数量变化导致的价格周期性波动,壮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更是可以发挥承担调节作用。入社农户通过在农产品销售、技术、信息服务及农产品加工等某个环节上展开合作经营,降低各自分散经营的成本,实现规模经济,提高市场议价能力,增强市场风险的能力,最终达到增加经营收入的目标。

  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最近几年在我国得到了极大的重视和发展,是我国分散的农户走向市场的有效模式。目前,全国新型农业合作组织有15万多个,加入的农户成员达2363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8%;带动非成员农户3245万户,占农户总数的13.5%;两类农户合计占农户总数的23.3%,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带动成员增收幅度比一般农户普遍高出20%~30%。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保证了农产品生产的规模性,为农产品产供销模式的变革——农产品供应链建立,在规模上、组织上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而农民合作组织主导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产供销模式,为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提供了组织保证及利益牵制,从而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为农产品品牌的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四、第三方物流主导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第三方物流主导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主要是农户、农产品基地、供销社等把自己需要完成的配送业务依托专业的第三方物流公司来完成的物流运作模式。这种模式可以简单概括为“生产商—第三方物流提供商—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与农户、农产品基地、供销社等签订契约,规定双方在生产、销售、服务及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摊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关系。通过建立农产品物流中心完成供应链系统整合,把农民生产的分散的农产品集中到物流中心,然后由物流中心再统一配送到各农产品加工企业。

  相对于其他的配送模式,使用第三方物流配送,生鲜农产品的配送渠道、环节较少。第三方物流企业以一个整体的生鲜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形象出现在市场上,能够利用物流企业先进的信息网获得生鲜农产品需求信息,统筹指导农户的生产和销售。同时还能够把先进的科技带到农业领域,对农产品的数量、质量、品种进行管理,提高农产品的新鲜度与质量。 此外,物流企业作为流通主体,一般可以同时为多个上游环节及下游环节提供物流服务。利用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辅助农产品交易,配备完善的物流体系和信息平台,使得物流中心成为连接生产、加工、零售的核心环节。为生鲜农产品加工提供延伸服务,提高生鲜农产品的附加值,使农户、物流服务商以及消费者三方面共同获利。

  但以第三方物流为核心来建立农产品物流的供应链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农户与市场的脱节,如果信息在第三方物流企业与农户的传递过程中失真,就使得农户的生产调整不能适应市场需求;有时可能会出现连带经营风险,如果第三方物流企业是基于合同的比较长期的合作关系,如果第三方服务商自身经营不善,则可能会影响使用方的经营,但如果要解除合同关系又会产生很高的成本。

  五、专业批发市场主导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模式

  专业批发市场主导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是指以生鲜专业批发市场为核心,带动区域专业化生产或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营销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就是以专业批发市场为依托,充分发挥专业批发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达到发展一处市场,带动一个产业,繁荣一方经济,富裕一方群众的目的。目前全国亿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482家,数量虽少,但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导作用却是不可替代的。但是,与国际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在市场立法、规划、交易方式、准入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以蔬菜和水果为例,我国蔬菜和水果采摘后平均损耗率高达25%~30%,而发达国家的损耗率普遍低于5%,美国仅有1%~2%,这种经济损失每年超过1000亿元,不利于农产品在流通中增值,也影响到农民增收。因此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急需升级改造。

  对生鲜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主要体现在服务功能拓展方面。需要在原有批发交易、短期存放、商品集散等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职能,建立综合化和一体化的物流服务体系。建立“企业办市场”的企业化批发市场,并以企业化批发市场为核心企业构筑“农户—基地—批发市场—零售店—消费者”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企业化批发市场可以采取股份制形式,这样既能够按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运作,同时国家作为股东,可以保证对农产品流通的有效调控,也避免了政府对市场的过多干预。  企业化批发市场要很好发挥作用,必须基于电子商务提高信息化程度。通过采用先进的电子信息技术辅助农产品交易,配备完善的物流体系和信息技术平台,将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济活动纳入到供应链的体系之中,从而构建起一个集批发交易、仓储保管、冷藏冷冻、分拣拣选、包装及配送等服务在内的新型供应链体系。

  综上所述,由于物流是沿着供应链流动的,只要建立起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在核心企业的运作下,物流自然而然地顺利进行。但是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管理下物流的具体运行模式还是个选择问题,需要根据核心企业的自身实力而定。这一核心组织的形成不是政府行为,也不是各方妥协的结果,而是基于市场竞争自然形成的。生鲜农产品物流管理实质上是权利的博弈过程。要保证上述生鲜农产品物流供应模式的正常运转,需要从多个方面加强物流供应链建设,探索多种类型的联盟型或合作型的物流体系,从而降低生鲜农产品生产成本和流通成本,使生鲜农产品在物流过程中增值,提高农业整体效益。

  参考文献:

  [1]2008年3月国家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8] 53号)

  [2]喻国华:论营销型农业企业供应链发展模式[J].企业经济,2005(03)

  [3]贺盛瑜董一平:供应链环境下四川农产品物流运作模式探讨[J].农村经济,2006(06)

  [4]马林沈祖志:基于供应链的农产品产销策略联盟构建分析[J].农业经济导刊,2005(05)

  [5]邓俊森戴蓬军:行业协会发展与农产品供应链信息管理[J].农业经济,2006(05)

  [6]刘东英李建平:生鲜农产品的物流选择[J].中外物流,2005-9-26

  [7]杨平乔雯易法海: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运作新模式探析[J].商业经济,2008(06)

  [8]李学工:生鲜农产品营销物流运作机理及模型[J].农业经济问题,2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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