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于互联网金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发展策略
在平台公司的构建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大量的问题,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应对策略。1.破除阻力,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扶持力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形成的固有经营模式已经不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互联网金融确实给传统银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因此在推进其发展的过程中,居统治地位的传统金融机构很可能通过多种方法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了应对这种可能出现的“隐性壁垒”,政府应首先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把互联网金融看作是金融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努力为互联网金融业发展铺平道路,当其与传统金融业发生冲突时,应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同时推出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政策。2.对互联网金融企业适度放手,避免“过度监管”另一类可能出现的“隐性壁垒”是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过度监管。在本文提出的平台公司中,政府和国有企业很可能出于风险规避目的而限制其业务的开展;而作为监管方的代理人,政府官员和国企负责人也很可能为了确保贷款的回收而限制贷款的发放。为了打破这种“隐性壁垒”,应在平台公司成立之初就建立完整的、科学的风险控制机制。首先,应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部门有充分的权力决定每项贷款的风险级别;其次,要建立风险监控委员会,对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进行监督;再次,要提高全员的风险监控意识和能力,定期接受最新的风险控制技术培训。3.防范“新型”非市场化机制的形成与发展第三种可能出现的“隐性壁垒”是某些参与方对话语权的垄断。在平台公司中,除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的参与外,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代表也都参与其中。这些参与方尤其是行业龙头企业,都有可能在长期活动中形成一定的话语权优势,并很可能由于自身利益优先帮扶某些企业,而放弃一些有潜质但不符合其偏好的企业。为此,应加强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共同决策。在平台公司中,除了国有企业的股份不超过35%以外,其他参与方应有公平的话语权,这样在做出最终决策时,各方都能够对其他主体所做的决策进行监督和制衡,从而防止“新型”非市场化机制的产生。五、结论与展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最大的瓶颈是融资难,申请程序烦琐、信息不对称是主要原因。各级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帮扶效果有待提高。本文所提出的基于互联网金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通过将互联网金融引入其中,消除企业与政府和资金提供方的信息不对称,简化资金申请程序,实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精确“滴灌”式的资金帮扶。但是,目前各地对处于成熟期尤其是二次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帮扶政策存在一定的缺口,没有找到这些企业融资需求的真正痛点。同时,又由于这些企业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因此经常被认为不再需要政府的帮扶。在未来的研究中,作者将对处于二次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探索其融资的可行之路。*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知识产权保护、政治资源获取与高科技企业融资行为研究”(项目编号:71272180)、决策咨询重点课题“大数据背景下天津市智能化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应用研究:基于资源整合的路径”(项目编号:ZFZX2015-26)、决策咨询重点课题“天津市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与现代金融服务业互动机理研究——基于‘玻璃门’‘弹簧门’问题的对策探讨”(项目编号:ZFZX2013-32)的部分成果。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论文】相关文章: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shiyongwen/24739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