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协议书例文3
夫妻协议书范文(离婚协议书)
男方:赵某,身份证号:
女方:钱某,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某年在某地办理结婚登记,因性格不和导致感情破裂,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双方经协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子女抚养:
婚后有生育一儿一女,儿子赵某,现年三岁,女儿赵某某,现年九岁,离婚后归男方抚养,同男方一起共同生活,女方依法享有探视权。
男女双方一致同意,女方支付儿女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问题在财产分割中解决,即女方放弃要求分割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冲抵儿女抚养费,视为女方已将儿女抚养费一次性全部支付给男方。
2、财产分割:
双方确认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达成如下分割协议:
(1)住房情况:位于某地房屋一套。房产证号: 房权证 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人:赵某,归男方所有,女方放弃要求分割,该处房产占有、使用、收益、处置及还贷均与女方无关。
(2)家具、家电:归男方所有。
(3)存款:各自存款归各自所有。
(4)其它:女方婚后生育一男一女两个小孩,体弱多病,离婚时,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人民币 元作为经济补偿。
3、双方债权债务:无。
4、双方老人各自赡养。
5、离婚后男女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婚姻自由。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男方、女方、婚姻登记处各执一份,法律效力同等。
7、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真实属实,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与婚姻登记处无关。
男方签署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女方签署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离婚协议书》仅仅是一个范本,一个参考。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变更与完善,才能尽可能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与麻烦。
离婚调解协议书例文4
离婚调解协议书
法院离婚调解书范本
男方:年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女方:年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男女双方因感情问题本着友好的态度达成如下协议:
1、男、女双方同意离婚。
2、婚生女___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___元整(¥:___元)。抚养费以半年为单位支付,支付时间不迟于当年___日、___。
3、女方有探视___的权利,每周末可视情况接女儿回女方处居住。
4、双方所欠___元整(¥:___元)债务,男女双方各承担___元整(¥:___元)。男方应承担的份额交女方归还债权人。
5、现住址处电器归男方所有,男方自愿补偿女方___元整(¥:___元)。
6、男、女双方位于__区的房产一处,双方同意由女方配合男方在3个月之内出售,出售后10日内男方支付给女方___元整(¥:___元)。
7、本协议第4项、第5项、第6项约定的款项在男方售房后10日内支付给女方。如男方到期后未支付,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男方自愿承担本案诉讼费用___元。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男方:
女方:
日期:
年 日 日
离婚调解协议书例文5
当事人:XXX,男,1973年8月26日出生,汉族,重庆市人,家住重庆市忠县白石镇打泉村十一组26号附1号,身份证号码:512223197308268652 (以下简称男方)
当事人:XXX,女,1975年5月18日出生,汉族,江陵县人,家住江陵县沙岗镇吴兴渊6组。身份证号码:42242119750518582X (以下简称女方)
案由:离婚纠纷。
经审查上列男、女双方当事人于1995年11月29日在重庆市忠县白石镇婚姻登记,婚后因性格或感情不和等原因,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自愿申请要求离婚;据此,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当事入申请并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自愿签订如下离婚调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第二条:双方婚生子:王巧云,女,现年16岁,由女方监护抚养,男方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
第三条: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债权债务分割。
第四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的财产分割如下:位于白石镇打泉村11组26号附1号一栋老宅归男方所有。
第五条:男、女双方离婚时,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双方不知道而署名在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承担,任何一方均不对此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第六条:男、女双方自依法领取离婚证书之日起,即为婚姻关系解除,任何一方不得干涉他(她)方的婚姻自由和无故打扰他(她)方的正常生活,否则,对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本协议是男、女双方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是各自的真实意愿表示,自签订之日起必须全面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并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更不得在财产分割中故意隐瞒、藏匿、抽逃、转移家庭共同财产,若出现上述行为,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据本协议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协议男、女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名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正式领取“离婚证书”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它事项:无。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由婚姻登记机关和本所存档备查。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主持调解单位:忠县白石镇法律服务所
调 解 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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