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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因素对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材的影响论文(2)

实用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3.3从表6看出:对U17组运动员来说,在i变选择日期从8月到1月前后,在2000年~2004年的四个年度中,出生日期的转换率没有明显的变化,其人数在8月~10月出生的运动员37人,反而比1月~3月出生的32人多5人。且其图4最高峰值和1996年一2000年的峰值也拟合较好,并未受身体早熟倾向性的干扰。笔者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出生日期在第1、第2季度(1月~7月)的一部分运动员,可能从11岁开始到l7岁之前,由于生物发育的劣势已被身体早熟标准淘汰。

  所以,目前筛选出U17组的足球运动员可能并不代表该年龄段最优秀的足球运动员;另一个原因可能是不论什么月份出生的运动员,经过多年的生长发育,到l7岁时身心发育已接近结束,因此,由青春期自然增长形成的身体早熟潜在优势已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经过lO年左右(足球运动员的始训年龄一般是6岁一7岁)的各种训练和比赛诱发与促进作用的磨练,精选出独立于生物年龄之外真正具有足球潜质的运动员。从对湖北省6所足球学校,在2003年一2004赛季注册的U17年龄组的130名运动员进行的月龄调查,也得出相似的结论,见表7。国外有文献报导,足球运动员从始训开始,经过l0年左右的系统训练,在l6岁后才能才显露出来,这时是进入顶级球对的分水岭。这也就足说,在l6岁~l8岁期间的精选尤为关键,它完全是剔除生物学上早熟的影响,真正意义上的科学选材,因而成才率更高。另外,我们从图4也可看出,在1996年~2000年的4年中,U17组运动员的出生日期的分布也非单峰偏态,而是近似双峰,且两峰最高点出现是在1月和7月~8月份之间,再从表8也可看出,其各月份出生的运动员人数离散度较小,均值接近。这更进一步证明了上述的推断。

  3.4出现上述年龄月份影响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材的主要原因是,当前国际足联对青少年足球比赛是以各年龄段(组)为参赛标准。虽然这可防止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早期成人化和专项化训练,有利于他们系统健康的发展,但也势必造成在选拔运动员的过程中,出现以l2个月为一个周期,周而复始的筛选过程。从而形成依赖青少年足球运动员身心早熟为主要条件,而不是以技能主导类项群青少年运动员主要应注重潜在技、战术的进步,以及其整体竞技能力的发展为归因的选材观点。所以,导致目前在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选材过程中,出现注重选拔以身心早熟为基础的所谓早期“才能”的运动员倾向。由于足球运动是一个集体竞争性项目,在青少年时期已展示出高度的竞争性,因此,为保证足球运动健康的发展,在初选、复选和精选阶段(16岁一l8岁)真正选拔出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各级足协、教练和父母应共同制定一个系统的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材规划,为所有参加试训的青少年足球运动员提供一个公平挑选的机会。

  4结论和建议

  4.1结论

  4.1.1当挑选各组优秀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日历年龄划定在当年8月1日到明年的7月31日时,统计结果显示:在1996年一2000年四个年度期间,U11、U13、U15、U17四个年龄组的'运动员出生日在8月~10月份的人数最多,而在5月~7月的人数最少。然而,在2000年改变选择日为当年1月一l2月后,统计结果发现,在2000年~2004年四个年度期间,IJ11、U13、U15三个年龄组的运动员大都出生在1月一3月,而l0月~l2月最少。这说明在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选材中,距挑选日期越近的运动员,由于他们较距挑选日远的运动员有近9个月的生长优势,因而他们的身体及心理发育更加成熟,容易被教练作为有“才能”的运动员人选。

  4.1.2对U17组足球运动员来说,当改变挑选年的月份标准后,其转换率(从8月到1月)并未发生明显的改变。一种可能是由于出生在1月一3月的大部分运动员从l1岁开始到17岁已被“身体早熟”的选材标准逐渐淘汰;另一种可能是生长到l7岁时,青春发育已近结束,因而是剔除早熟因素后,选拔出真正具有潜质的优秀足球运动员。

  4.1.3年龄月份影响青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材的倾向性,是由于国际足联规定的按各年龄段(组)进行分级比赛造成。从而使足球运动从儿少起就按年龄分组进行训练和比赛,以至出现身体早熟的选材优势,而且这种优势年龄越小表现越明显。

  4.2建议

  在选择年中,由于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出生日期有将近1年的差别,就给身体早熟的运动员在选材方面带来相对的利益。即不是以运动员的技战术指标发展的潜质为选材标准,而倾向于身心早熟,从而导致在选材标准上发生本质的变化,使许多真正具有足球天赋的儿童少年落选,而且此观念已成为目前教练选择有“才能”运动员的主要特征。我们认为,在足球比赛中,只要赛制的等级是按年龄分组,那么这种偏见将会继续存在。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调控这种偏见的建议:

  4.2.1首先应使教练员、足协官员和父母对身体早熟在青少年尤其是儿童少年足球运动员选材中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改变他们已存在多年的感知运动员“才能”和预测其成功的思维模式,用动态全面的观点,对待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竞技能力的发展,加大对基本技术、战术,以及协调性在选材中的权重,尽可能消除由身心早熟带来在身体素质和心理品质方面的优势影响。

  4.2.2在不改变训练比赛年龄分组的条件下,可缩小分组月龄的范围。如可按原年龄范围的一半,1/4或其1/3分组,这不仅将能最优化控制出生月份对运动员选材的影响,而且也有助于提高他们训练的效果和比赛的质量。

  4.2.3在试训中打乱按现行日历年龄分组的界限,改变或删除选择年对儿童青少年足球运动员年龄的“定额”需要,用骨龄、青春发育第二性征和青春期高潮持续时间,作为再分组的标准,延长扩大人选年龄的分组范围,以设置高口径的竞争选材队伍,再从中复选和精选出优秀的儿童青少年足球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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