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局限性
尽管持有以上观点的学者的论述有一定的道理,也有实践表明,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相适应的公司管理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的确能给公司带来更理想的传统意义上的业绩指标,但利益相关者模式所面临的问题决定了其最终无法成为公司治理的效率标准。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无法解决各个利益相关者利益的加总问题,也就是说企业在决策时,无法明确知道以什么样的目标为决策目标。作为多个人的集合,企业的决策必须以一定的目标为前提,目标越单一可量化,决策就越有效。按照利益相关者理论,所有利益相关者都是企业的委托人,经理人必须在不同委托人的利益之间进行平衡,但是我们不禁要问:管理层真的能做到吗?这显然有相当大的难度,不仅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偏好和目标差异很大,甚至截然相反。例如股东偏好投资的收益;债权人偏好债权的安全和可回收性;员工偏好高工资和就业稳定;客户偏好物美价廉;当地居民偏好优美的环境和就业机会;政府偏好稳定增加的税收。因此,管理层在偏好差异很大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之间进行加总是十分困难的。但是尽管不同的股东之间的偏好不完全一样,但股东相对于其他利益相关者而言,他们的利益更加容易加总。股票的价值是企业未来利润的贴现值,不论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多少,股票的价值与企业的总价值是成比例变化的,股东们都乐于看到未来企业步入良性循环和股票价格持续上涨。但是,对于其他利益相关者来说,内部的偏好不一致程度要大得多,比如,同为企业的员工,新员工渴望企业能够扩大规模,以提供更多的个人发展空间,老员工则希望把扩大规模的资金用来提高退休工人的福利等。[6]因此,股东利益的相对容易加总使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这个缺陷表现得更为明显。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另外一个局限性就是相关者利益本身具有相互竞争性。一方利益的实现必然是以牺牲另一方的利益为代价。比如员工希望获得更高的工资,而在企业利润率一定的前提下,高工资必然会影响到所有者的利益,而如果要同时保障所有者的利益和员工的高工资,企业必然要提高价格,这时,消费者的利益又会受损,但如果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则企业的利润必然会有相应的下降,此时,国家的税收就会随之减少。[7]由此可见,在相关者的利益存在竞争性的情况下,要同时兼顾他们的利益是不现实的。
(三)相关利益人的价值具有不可计量性,虽然目前有学者用“顾客满意度”、“平衡积分卡”等理论来测量利益相关人的价值,但这只是局限于定性分析,很难量化。至于建立决策理论模型也是十分困难的。
(四)利益相关者理论所主张的对所有的利益相关者负责,使经理人的责任归属问题难以衡量。利益相关者利益目标的各异性导致企业管理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如果公司采用利益相关者理论提供的多重目标,那么,决策者也就是经理人不可能做出理性的选择和科学的理财行为。可以说,让经理人对所有人负责就是对所有人不负责。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着冲突,在这些冲突当中,一部分需要并且可能由经理人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协调,而另外一部分冲突,则非单凭经理人的努力所能企及。要求企业同时实现短期利润、市场份额、利润增长率最大化,这只会让经理人不知所措,无从下手。同样,如果让他们同时对工人、客户、消费者、地方政府等所有利益相关者负责,而每一方的利益又不一样,这样,经理人就很容易逃避责任。
(五)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传统的企业理论不是替代,而只是一种补充,最大贡献就在于提醒公司应该更多地关注股东以外地其他利益主体的利益,以确保实现公司价值长期的最大化。但是,在董事或董事会代表谁的利益这个问题上仍然有着较大的争议。在传统的理论中,董事的角色被定义为所有者的“自己人”,与股东之间在利益关系上高度一致。董事及董事会至高无上的权力源自股东的绝对信任,因此他们首先必须忠于所有者,而不是雇员、经理、消费者或政府部门等其他主体。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董事以及董事会应该代表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而应该由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团体任命和选举自己的代言人进入董事会。也就是说只要属于利益相关者,就可以有自己的代言人进入董事会,参与决策过程。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董事会必须以某种方式平衡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这误解了董事会的职责,也是不合理不实际的。如果潜在的投资者知道自己用来增加利润、承担市场风险的资本将会被董事会用来协调其他主体的利益,那么作为一个理性人,他是不会向这样的公司投资的。
(六)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对于任何一个机构而言,最重要的事情是首先弄清楚它存在的目的是什么。要建立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同样要解决一个最基本的问题,那就是企业经营存在的目标是什么。按照传统的企业理论,追求利润是企业得以与其他非盈利组织相区别的一个最大特征,企业是因为投资者的投资而存在,实现价值增值是企业的动力源泉。利益相关者理论主张公司的目标是协调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即使不能做到多赢,也应采取中立的解决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运作的目的将有可能会把保证就业、保护环境甚至保护人权等政治性的责任放在股东价值最大化同等重要的地位,从而迷失方向。
(七)在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方面,体现在利益相关者治理与企业绩效的关系上,还没有确定的实证依据。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利益相关者治理有助于企业绩效的提高,与客户和供应商之间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企业发展。而这些是所有企业为了在商业竞争中生存所必须考虑的,不能作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与企业业绩之间呈正相关的依据。事实上,由于利益相关者的制约,企业会缺乏高效决策和适应性,有可能丧失必须的效率和竞争力。
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局限性表明,一旦企业失去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商业性目标,就会变成企业不像企业的奇怪结局,在实施的实际效果上,可能对每一个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都无法做到有效保护,从而导致所有利益相关者被“锁死”。
以上的原因表明,与利益相关者模式相比,选择股东主导模式对所有利益相关者而言是一种帕累托改进。如果一个利益相关者担心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在股东主导模式下,他完全可以通过成为股东而使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股东价值最大化对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而言,不仅满足了他们的个人参与理性,而且是激励相容的。 四、结束语
本文并没有对利益相关者理论或“股东至上”理论孰好孰坏做出定论,但是通过以上的分析看出,利益相关者理论的主要思想实际上是经济理论中早已论述的东西。因为对公司而言,善待员工、向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鼓励供应商长期合作、偿还债务并培育良好的社会剩余都是股东长期利益之所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是以公司为载体的,只有确保公司持续、健康运营,这些利益才能兑现,而股东以及潜在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是这一逻辑过程的必备前提。从长期来看,股东利益最大化与协调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不一定存在冲突。为了股东的长期利益运营公司,管理层和董事必须考虑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但日常指导经理人决策的最高准则必须是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所以,笔者认为只要企业在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同时,更多地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价值,就能使企业进入以下的良性循环:设定股东价值最大化,企业进行健康的经营,从而实现企业股东价值最大化,利益相关者合理的价值分配,然后企业声誉不断提高,创造更高的企业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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