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日记 篇4
如果,——
你是一处美丽的风景
我愿做一只
翩翩的舞蝶
在你的怀里不知疲倦
舞尽蹁跹的爱恋
沉醉在今生的情缘
相思成瘾
轻柔呢喃
如果,——
你是永不干涸的河
我愿意
做一条闲来的鱼
在你的生命里
划起层层波澜
天涯海角
缱绻缠绵,缘定三生
不离不弃
如果,——
你是一首唯美的爱情诗
我愿意做你,最
忠实的粉丝
彻夜挑灯
解读这唯美的意境里
一字一句的蕴涵
今生与你
喜结良缘
只要你无悔
我注定
无怨
心情日记 篇5
那时候,好单纯好单纯的喜欢你。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事物,很自然很自然地就联想到你。听到你的声音就会热情满满,看到你的'笔记、你的文字就会充满灵感,感受到你的气息就会心跳加速。
那时候,好深刻好深刻地爱恋你。身处异地,总喜欢在信中在电话里滔滔不绝地诉说我的生活,但却不愿听你说起你的事情,我也不敢去问,幸好你也不说。非常害怕听你说你又感冒了,非常担心看到你信中又写满了伤心的事情。我知道这样不好,因为渐渐地,你就会习惯于不和我说了,我们就会渐渐疏远了……
很难得很难得地见到你,但是我们却开始莫名其妙地洋溢着笑容,向彼此诉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其实那时候我在想,也许我们都没变,变了的只是那种感觉,那份默契。
现在依然会好幸福好幸福梦到你,好开心好开心地想起你,走在熟悉的路上总在想,下一次转身,下一次抬头会不会见到当初的你……
心情日记 篇6
打早工,这是我们这个区域的农村60年代到70年代中期农民劳作方式之一,特别是在农业学大寨的年代里,打早工是家常便饭,一般是每天早上四点多钟就下田干活了,一直干到八点左右早工才结束。那时的农村是以队为基础,集中干活,大兵团作战,大寨式记工,往往是上工记出勤,生产队记工员就给画个圈,平均记分。劳动力就是工分,工分就是口粮,口粮就是那个年代的命根子。干一天活,好些的生产队的工价,一个工仅几毛钱;差些的生产队,一个工只有几分钱。打一个早工苦累几个小时也只有几分钱而已,但,为了生存,还是要干。
夏季大忙,既要割麦,又要插秧,这是农村最忙、农民最苦,也是最累的时候,大约在凌晨3时左右,生产队长就吹哨子喊出工了,空腹干两三个小时,回家吃早饭,吃了早饭再出工。疲劳战把人拖得筋疲力尽,但打早工能获得一份炒大麦粉(焦屑),可以够两个人吃一顿。在当时来讲它的实用价值已远远超过工分,因为工分,远水解不了近渴,焦屑能填肚子,能救急。为了这份炒大麦粉,我每天上学前都要去打早工,夏天干的活一般是起秧(拔秧苗)。
当时十六七岁的我,还是个孩子,早上特别想睡觉,又累又困,梦中先是听到队长的哨子声,后来,又听见我父亲喊我,等父亲再一次催我时,我才慢吞吞地从铺上爬起来,揉着惺忪的双眼,拖着沉重的脚步,抄起秧凳,去秧田起秧。这时天上还有稀疏的星星,月亮勾儿挂在天幕上,懵懵懂懂的我似醒非醒地来到田头,双脚插到水田中,那冰冷的水的刺激使我从脚一直凉到心,这时才真正从梦中醒来。
可是,有一天,预想不到的麻烦来了。
那天早工结束时,队长通知我,你早上领了焦屑,早饭后,还得上工,不要上学校了。骄横的队长,听那腔调,他似乎就是皇上,一切都要听他的,其实我心里明白,那“左”得出奇的生产队长,早就妒忌我们兄弟读书,也不是一次对我父母说,苦的工分又不够口粮钱,还让孩子读什么书。人高树大的,让他们回来干活,免得老吃“周转”。我还真佩服我父母有远见,再苦再累,还是艰难地支撑着让我们读书。所以,队长的话我只当没听见,早饭后,背起书包,照常上学。
第二天,我继续出现在打早工的队伍里,队长看到我,气得眼睛瞪得像只灯泡,牙齿就差把嘴唇咬出了血。哨子一响,大家集合。他让我站在大家的面前,令我低下头,说我出工是为了套取焦屑。其实这话被他说中了,这是破坏农业学大寨,这在当时可是个不小的罪名,为了批判我,队长上纲上线地给大家上了一堂火药味很浓的政治课,颠三倒四,词不达意,“帽子”满天飞,整整浪费了一个早工。我委曲求全地蔫在那里,不敢出声,强忍着不让泪水流出来,听任批判。那时的我,面对贫穷实在有些无奈,我只能选择沉默,忍耐,亦或是坚强。事后,他还到学校找老师告了我的“状”,让学校开除我。
学校老师看我学习成绩很优秀,舍不得开除我,没有听队长的。
以后的日子,我早工照打,学校也照上,队长无奈,看到我,只当未看见,一声不响。我呢,只要有早工打,不仅能换回一升焦屑,解决肚子问题,又能继续上学,哪管他人的讥讽或给我戴什么“帽子”,都无所谓。今天,回过头来看,在那荒唐的年代,我对生产队长的做法也理解。
艰辛的日子,屈辱的滋味支撑起我勤奋学习的脊梁,它成为一种进取不竭的精神动力促使我通过学业不断进取,走上社会,并进入机关。而那段难忘的打早工经历,无疑是我人生中一笔宝贵财富。
心情日记 篇7
时光里的旧独白。
在太阳升起的东方,有大片大片的鱼肚白,夹杂着金色的光辉。指间夹着白色的香烟,像个痞子似的吸了一大口,看着火苗渐渐的蔓上早已泛黄的皮肤,孤独又寂寥。这座陌生而又熟悉的城市,有种窒息的感觉,那种感觉让我想逃离这座城市,而且是永远的那种,我不知永远有多远,世界有没有尽头,我只希望不管我到哪儿,只要有你的消息,一切都好。我像是个仓惶而逃的犯人,一点点的逃离这座城市。在他们眼中,我就是个不良少女,没有少女该有的那种纯净,反而是一身的痞子气,有时像个疯子似的乱叫,有时又像白痴的傻笑,在他们眼中,就成了所谓的做作。我不介意,我抬头望着天空中的鱼肚白,默念着心中的名字言希,言希……坐在车厢里,看着身边的风景,一遍遍的路过,我们终究陌生了,不是么?我不知道,我来到哪儿,也没有多问,我穿着白色的衬衫和洗的发白的牛仔裤,耳朵带着白色耳机,听着你以前喜欢的歌,一遍遍的重演。找了一个宾馆,付了三天的钱,拖着行李走进房间,房间是简单的淡黄色,有电视,不见得有多无聊,我叹了一口气,放下行李。
夜晚看着天空,一个人独享着夜晚的忧伤,哼着曾经的小情歌,回忆着熟悉的画面,一切一切仿佛都近在眼前言希,言希……
寂寞的旅人。
用冷水冲洗着头发,湿漉漉的走出来,没用毛巾擦干,呆滞的看着镜子前的自己。蹲在墙角,头埋进膝盖间,让泪水隐在发丝里,看着发丝间的水,笑了笑。门外传来敲门的声音,我慢悠悠的走过去,一个温暖的怀抱,禁锢着我,我抬头看着眼前这个人凌亦。他的眼中有疲惫的色彩,他搂着我,你去哪儿了,让我好找,我们回去好不好。听着他的话语,我一下子挣开,冷冷的看着他,转身要走,他抓着我的手,我反手给了他一巴掌,他委屈的看着我,我还是一脸不屑和嘲讽。拿出烟,悠悠的吸着,那个样子,像极了痞子。他抢过我手中的烟,烟头落在他的手背上,烙下一圈光圈。我抽手扳过他的手,一脸认真的看着,我起身拖着行李,向门外走去,发丝还在滴水。我留给凌亦决绝的背影,不要让我在看见你,我永远都不想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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