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的经验世界与构成语言要素的文字以及句子的涵义理解
值得指出,自然语言维系着民族与国家的认同:民族认同是对自己出生地和方言深深地眷恋和认同;国家认同则是对国家和国家语言有意识的理性依赖。由于同一民族共同的生活经验是命名的来源,所以词义的民族性与经验性不可分割。但民族认同与无意识的个人认同紧密相连,不可讨价还价,国家认同则是后天形成的,表现为有意识的道德责任。从自然语言的基础要素文字看,一种符号是否属于文字,主要看它能否符合文字的性质。因为文字既是人类的生产经验、社会经验乃至精神生活表达的物质载体,又是话语涵义理解的基础。如云南纳西族文字,书写时字形会随语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这种古老的文字有许多容易理解的文字画,如九字,就写作九个点,当说到九个蛋时,就把九个点改写成九个蛋形,这既可以是九的意思,也可以有蛋的意思。可以说,纳西族类似九这样的字,就有一点汉字指事与象形结合的特点。因此,虽然在言语行为中,交际主体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没有交际主体的参与就无所谓语言及言语行为,也无所谓语言的指称。但这种经验不是个人经验,它属于民族、社会,它是语言使用群体通过交流凝聚在词义中的智慧。这是由于事物的命名基于对事物的比较,而比较的参照物总是从生活经验出发。或者说,选择近距离参照物是造词的基本规律,一旦造词成功,民族历史文化内涵便固化在词义里,就成为话语涵义的文化背景信息。
然而,就话语行为与涵义理解本身而言,它始于人们进行交流的动机和意向,并粘附着丰富的心理表象,它大致经历着四种形态的互动思维:一是经过对一连串动作的感受,以身体活动图式迅速地形成动作思维;二是动作思维的活动在大脑中形成一连串的意象,即可以脱离动作本身而以意象再现为特征的意象思维;三是意象思维经过定向简化,把繁杂重叠而零乱的意象整理定向为类似于元结构形成的主、谓意义内容,形成内容思维;四是内容思维向语言思维转化并成为语言思维的过程。因而可以说,有了语言思维,人们才有了交流。因为人类所具有生命意义的活动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以人脑为主体的意识,一种是以人身体为主体的行为。我们人类就是通过自己的意识与行为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人们会发现,在现实中每个人所呈现出来的意识及行为是不同的,即世界上每一个人的意识及行为都有差异。日常生活中人们还会发现,有许多出色读心能力的人,他们善于捕捉交往情景中反馈出来的细节,有因阅人无数而累积的丰富经验。如一个人进入到一种异族文化中,就不得不做大量的推断来解释和预测周围人的行为,就会产生所谓的文化休克现象。但这些个人能够通过持续地调整,最终学会并开始试图解释和预测,从而了解异域文化现象及日常规则。黑尔德认为,在生成性现象中包括吃与喝、醒与睡、情爱、繁殖与生育、维持生命斗争、青春与衰老等,因为在所有文化人类那里都可以找到这些现象。换言之,它们为这些文化人类之间作为文化人类的相互认同提供了一个第一性的基础。但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人们建构的理论也好,还是生成性现象的模拟也罢,它们之间并不是一个你高我下的零和游戏,两者之间无论谁主谁辅,只有它们有效地结合,才能够更好地读心,或者说,更好地理解。
的确,人们的话语行为不只是一个外在的、可以被观察的行为,而且还应该是一个可以为观察者所能够见解的行为,所以只有那些可以用清晰语言表达,并能够得到科学验证的经验,才能成为我们通常意义上的知识。话语行为与涵义理解涉及对象,而事态是由对象组成的,是诸对象的`结合。事态的结构就是对象在事态中的联系方式,即对象的本身的配置。所以说,对象之间的连接并不需要黏合剂,对象之间是相互衔接和咬合的,这样对象的配置本身就决定了事态的结构。应该说,只要一个对象在事态空间中的位置确定了,所有其他的对象与对象的配置关系也就确定了。因此,知道一个对象就等于知道对象的一切内在特性,也就等于知道它在事态中出现的一切可能性。语言是对现实的表征,是完全依赖于大脑而对现实的表征。在人们的思考分析过程中,一般都会假设一个简单对象存在,因为为了对语言和命题进行详尽地分析,这种分析必须是有终极结果的,即我们的命题分析必须是有尽头的,由此我们有必要设定简单对象的存在。可以这么说,对象是简单的,这是人们逻辑分析和命题分析的必然结果,而那些不能再分析的简单成分,在命题中就是名称,与之对应的就是对象。应当指出,语言学中人们所谈论的表征,只不过是更为基本的诸如信念、愿望和意向等一些心智表征的延伸。因为感受是私人的,个人对自己的感觉有直接体验,这就像人单独玩单人牌游戏一样,是一个自明的道理。也可以这么理解,由于心智和认知能力对人们认知世界产生着重大的影响,所以,许多语言问题的理解,都依赖于对最基本心智过程的理解,人们对语言问题的深入研究,也依赖于人们对心智能力的深入研究。
四、人的感受质与人们的语言交流以及句子的意义值
话语行为与涵义理解涉及到人的体认与感受,而感受质的问题与人们关于外部对象的知识有关,它是知识的构成和表达所直接联系的。美国哲学家克来伦斯欧文刘易斯是最早在哲学中将感受质作为哲学术语来表述的。后来,人们为了解决意识现象是否独立于身体存在的问题时,就将感受质的认知归为三种主要的类型:一种是将感受质理解为我们感受经验中的对象或构成要素,如皮尔士;另一种则是把感受质看作是我们对对象的一种特殊的纯粹的主观感受,如刘易斯。如果说,皮尔士和刘易斯对感受质的讨论还只是在追问形而上学意义上所有物的话,那么第三种类型就是费格尔的解释。他首次把感受质与语言表达联系了起来,并通过区分亲知的知识与亲知,把感受质放到知识的表达层面上。所以,在这种意义上,可感受就意味着可表达。刘易斯在《心智与世界秩序》中指出,某一已知事物有一些可分辩的特质,并在不同的经验中是可重复的,因而是普遍的,但它必须同事物本身的性质区别开。因为主事性就是意向性,并且行动者的意向性因素,还能够导致这种关联性的出现。进一步讲,表达是语言与客观世界的联系。当哲学家们将外在客体的原子论转变为主体的理念论时,其实,心灵、语言世界、对象世界就交互出现在了人们的话语行为与涵义理解之中。也可以这么说,主事性体现的就是行动者与事件之间的因果性。虽然意向性蕴涵着主事性,但是反过来,则主事性并不蕴涵意向性。这是因为,人们的经验内容是由人们对对象的直接感知构成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通过某种外在的手段加以验证的有关物理特性,而且包括了我们无法表达的,但的确存在于我们内心的某些纯粹主观的内容。更进一步,语言的理解根植于语言交流,因为语言的含义是理解出来的。而且,这里所说的理解,就意味着连接语言文字的含义,就意味着去理解人们的思想。
当然,值得一提的是,既然理解意味着连接语言文字的含义,意味着理解人们的思想,那么也就意味着文字是话语行为与涵义理解的基础。因为文字是句子的最基本单位,它既是文明诞生的标志之一,也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国汉字的起源大致有三个阶段:开始是汉字正式产生前的酝酿、孕育时期的文字画和汉字性符号阶段;后来是汉字字符正式诞生的阶段;最后才是早期文字被广泛使用并逐步成熟阶段。汉字各种字迹的文明,尤其是汉语书法文明,后来成为中华文化精神家园之一。这其中的识字书法就是以汉字自身的结构作为基础,它是对形的物质享受。所以,早期汉字产生和其他物质文明的创造及技术创新一样,并不是一个偶然现象,而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从汉字字符看,它的象形与指示作用是连在一起的,其表意功能离不开用图形讲故事。但汉字正式形成的判定标准及其表现形式应该是连字成句,这是用线性的排列组合来表现的,哪怕只有二、三个字,它就能记录最简单的语言,表示主谓、主谓宾或偏正关系。应该说,正因为文字的产生,肯定具有通常清楚地表达作者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而且具有统一且固定的符号系统,才能说真正意义上的文字出现了。而与汉语等表意文字相比,当今世界上的那些表音文字,与这些表意文字并不存在着截然二分不可逾越的界限。对此,索绪尔早就有清醒的认识。他在谈到表音文字时说,表音文字系统很容易演变成各种混合性文字系统:一些表意文字失去了它们原有的意义值,最终变成了表示孤立声音的符号。五、结论
话语理解是大脑的作用,因为人类的镜像系统确实能够使我们感受到他人的情绪。而且,人们的行为目的还有正当与不正当之别,它涉及到价值层面的合理性。如果可理解在意义上首先涉及思维之域,那么语言和逻辑更多地与交流相联系,因为人们行为目的的可理解关乎意义上的合乎理性。或者说,由于人们是以理由为根据,在赋予行动价值意义的正当性同时,行动也从根本上体现了理性的自觉。如人们对预测一个人的行为感兴趣,就是把自己置于别人所处的最初状态之中,从别人的角度看起来会是什么样子,然后自己再看看产生什么样的决定,这就好像人们想要知道一个人服用了某种药物之后会有什么反应,可以自己吃一粒一样。这种方法使得人们在一些特殊的情境中,得以理解他人。当然,语言还是族群意识的主要建材之一,因为语言思维只有在寻找已经存在于大脑的,并以自然语言为载体的概念外壳时,内部思维才会成为向外部形式延伸的基础,而且当这些概念被嵌入在这个族群里,它也就已经约定地构成,思维也就成为能够为这个族群的其他人所能够理解的语言表征。但这不是唯一要素,其他还有同一血统和相同文化传统等。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理解过程存在着同类之间的移情、共感,存在情绪扭结、情感关系、语言的文化信息互动,等等。这与面对非生命的物体时的理解方式相去甚远,所以,通常从内部语言外化成为比较正式的、合乎句法和词法的语言表达式的过程就是一个保留了意义与语言的格式,并使之逐渐形成、加强、固化的过程。这其中的区别恰如人们考察私人语言与单人牌游戏的区别,它的关键在于单人牌存在外在监督的可能性,有旁观者的观点可供参考。
总而言之,人们对语词的描述、定义,实际上是对语言认知经验的描述和定义,这是因为,人是生活在有意义的世界里。因为人们的现实感、存在的意义都依赖于世界,并且,人们进入世界最重要的方式也就是言语和行为。然而,值得强调的是,作为言行现实的依据理由也并不是以单一的形态呈现,而往往是展开为一个结构,这其中既包含有事实以及对事实的认知,也涵摄有人的意向、目的等各种因素。进一步讲,人们是以理由为根据,并在赋予行动价值意义的正当性同时,也从根本上体现着人们的理性自觉。所以,也可以这么说,在任何有效的言语行为之中,其话语行为一定是一个能被观察者所能够理解的行为。这样,理解就意味着连接语言文字的含义,就意味着理解行为者的思想和意图。因而,毫不夸张地说,人们从语言逻辑的视角来探究话语行为与涵义理解,这既对语言逻辑的发展不可或缺,而且又能够帮助人们对心智与认知、行为与意向等诸多心智哲学的问题,作进一步的更为有效和更为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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