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你继承了君位,我君景公伸着脖子向西望着说:‘希望来抚恤我们吧。’可你也不给我们恩惠来与我们举行盟会,反而利用狄人进攻我们,率军进入我们黄河沿岸县份,焚掠了我们的箕地、郜地,抢劫收割了那里的庄稼,屠杀我们边地人民,我们因此才发动辅氏战役来抵抗。你也害怕祸患的延续,而想求得先君献公、穆公的福佑,派伯车来命令我们景公说:‘我与你共同友好放弃怨恶,重新恢复过去的友好关系,用来追怀前人的功绩。’发出的誓言还没有写下来,景公下世了,我们君主所以才与你举行令狐会盟。你又不干好事,背弃了盟誓。白狄与你同在一地,他是你的仇人,却跟我们有婚姻关系。你来向我们下命令说:‘我与你一起征伐狄人。’我们君主不敢顾及婚姻关系,畏惧你的`威力,而给官吏下了征伐狄人的命令。可你对狄人又持两种态度,告诉他们说:‘晋国正准备进攻你们。’狄人一面接受你的消息,一面又对你憎恶,所以就把这些告诉了我们。楚国人讨厌你们的左右摇摆,也来告我们说:‘秦国背叛令狐之盟,而来要求与我们建立同盟,在我们这里祭奠并明白地告诉苍天上帝、秦国的穆、康、共三公与楚国的成、穆、庄三王说:我虽然与晋国往来,但我是只看利益而行动。我们君主憎恶秦国没有稳定的道德立场,所以把这事暴露出来,用来惩戒那些不能始终如一者。’诸侯们都听到你在楚国说的这些话,对你痛恨到极点,都亲近我们晋国。我们仍然率领着他们听从你的命令,只想求得同你们友好。你如果能很好地体谅照顾各位诸侯,同情怜悯我们,而给予订立盟约的机会,那就是我们的愿望了,可以让诸侯退兵,哪里敢寻求战乱呢?你如果不肯施予大的恩惠,我没有才能,那也就不能让诸侯们退兵了。请将这些都向你们执掌权力者公布,以便让你们那些执掌权力的人好好考虑怎样有利。
创作背景
秦晋两国,都是春秋时期争霸的大国,一在今之陕西,一在今之山西,两国关系相当微妙。既是近邻,又有婚姻关系,交往频繁。但出于政治利益的考虑,他们有时友好,有时又兵戎相见。鲁成公十一年(前580),晋厉公与秦桓公原订在令狐会盟,秦桓公未忠守盟约,却挑唆北方的狄族和南方的楚国来夹攻晋国。晋君于是派大夫吕相去陈述与秦绝交的意见。
赏析
文章从秦晋相好说起,历数秦穆公、康公、桓公时代,两国由交好到引发争端的种种情况,表明晋国在“肴之师”、“令狐之役”、“河曲之战”、“辅氏之聚”等双方争端中每次都是因秦怎么样,我不得已而为之的。最后切入正题,说明这次“令狐会盟”秦的失约和不是,但狄、楚都已通报,晋国早有准备,是战是和由秦君定夺。这是一篇完整的外交辞令,结构严整,句法变化错综,行文步步紧逼,不容辩驳,虽然言语中真假搀杂甚至强词夺理,但深意曲笔,文字铮铮,开战国纵横家游说之辞和后世论辩书信的先河。
文章第一段对秦恩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在秦晋两国关系史上,也曾有过友好的时代,正所谓“申之以盟誓,重之以昏姻”,公元前655年,晋献公将女儿伯姬(穆姬)嫁给秦穆公。公元前637年,晋文公重耳逃亡秦国,秦穆公嫁以女儿怀羸。所以后世以男女通婚谓之结秦晋之好,献公宠骊姬,杀太子串生,“文公如齐,惠公如秦”。重耳逃亡各国十九年,最后一站是秦国,夷吾先后逃亡梁国和秦国。晋惠公夷吾和晋文公重耳两兄弟都是在秦国的鼎力相助下才得以回国登上君位的,秦对晋实有再造之恩。吕相却将此说成是“穆公不忘旧德,俾我惠公能奉祀于晋”,指穆公虽然做了好事,但那只是报答晋国的旧德而已。紧接着又指责秦国“而为韩之师”,好事做得不彻底,所以“不能成大勋”。公元前645年秦晋韩原之战的原因是晋惠公为得君位曾许秦五座城,回国后却又食言;公元前643年,晋国发生饥荒,秦输粟于晋,输粟船队自雍及绛相继,人称“泛舟之役”。第二年,秦国发生饥荒,晋国却不卖给秦国粮食。韩原之战,晋惠公被俘,交割了原先答应的五座城,又以太子为人质,才回到晋国。作为战争双方来说,实在是晋国理屈,有负秦恩,但在吕相绝交书中,倒好像战争的责任在秦国似的。所以下文秦穆公“亦悔厥于心”,支持晋文公顺利登上君位。吕相绝秦书中只有这一段涉及了历史上两国存在友好关系,但吕相绝不是为秦歌功颂德来的,而是为战争即将爆发来递交绝交书,所以他把秦国友好行为说成是“不忘旧德”,“悔于厥心”,可谓深文曲笔,煞费苦心。
文章第三段对秦罪浓墨重彩,极力渲染,吕相对两国历史上的友好关系轻描淡写,但对秦国的“罪咎”却是不吝笔墨。在绝秦书中,秦国韩原之战是第一罪;公元前630年秦晋共同攻打郑国,秦穆公在郑大夫烛之武的游说下,和郑国私下订盟撤军回国,是第二罪;公元前627年,晋文公去世,秦穆公不来凭吊,反而侵犯晋国肴地,灭掉与晋同姓的滑国,妄图倾覆晋国,是第三罪;公元前626年,秦国因为肴之战战败,释放楚国俘虏,约定秦楚合作反对晋国,幸而上天有灵,楚太子商臣弑楚成王,秦国的阴谋才没有得逞,这是第四罪;公元前620年,秦康公即位,秦帅师送公子雍回国即位,被晋军在令狐击败,是第五罪;公元前615年,秦军为令狐之役伐晋,取晋羁马,两军战于河曲,是第六罪;秦桓公即位后,公元前594年,秦国利用晋国进兵伐赤狄灭潞国的机会,侵入晋国靠近黄河的州县,焚烧晋国的箕、郜两地,抢割庄稼、屠杀边境人民,秦晋因此有辅氏之战,这是第七罪。在历数了秦国的罪状之后,吕相才切入令狐会盟的正题,声讨秦国背盟的不义。在指斥秦国背盟时,吕相先用白狄告我,再用楚人告我,引告我。是秦反复无常的罪证。尤其是引楚王所述秦国之语:“尔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既暴露了秦国见利忘义的嘴脸,又刻画了秦国两面三刀的作法,使秦国无所逃其咎。令狐背盟是秦国言而无信、背信弃义、唯利是图的代表作,故吕相抓住不放,大作文章。 文章第四段在论述秦康公、晋灵公时期两国关系恶化时,绝秦书先点明“康公我之自出”,康公母亲是晋献公女儿,本是至亲,但他“又欲阙剪我公室”,“摇荡我边疆”,简直是六亲不认,实在不像话。“我是有以令狐之役”,又是被迫采取的行动。可“康犹不悛,入我河曲,伐我涑川、俘我王官、剪我羁马。”这等于说,给他改过的机会,他犹不思改悔,反而变本加厉。所以“我是以有河曲之战”,“东道之不通,是康公绝我好也。”事实是,晋襄公死后,晋大夫赵盾等因太子夷皋年幼,都主张立公子雍。于是派先蔑、士会等到秦国去迎接公子雍,秦国亦派兵护送。可是晋襄公的夫人穆羸出来反对,坚持要立太子夷皋。赵盾临时变卦,改立夷皋,即晋灵公。赵盾派兵拒秦,在令狐把秦兵击退。后公子雍就客死秦国。本来是晋国前去迎公子雍,却说成是秦“帅我蟊贼”,有意颠覆晋国,真理都在晋国,责任全在秦国,讲理能讲到这种地步,吕相的口才实在令人惊叹。
吕相这篇绝交书,历数秦穆、康、桓三王和晋献、惠、文、襄、景五君之事,上溯源流,下及当世,行文纵横捭阖,笔力阳刚雄健,给后世以很大影响。其后秦作《讥楚文》,即仿效此书。吕相绝秦书开战国策士游说之辞先河,也是后世檄文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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