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手机号:
承租方(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手机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章,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约定车辆:甲方自愿将自己挂靠于
的贵C号混凝土搅拌车(发动机号:;车架号: )出租给乙方运营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租赁期限为 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 元/月,每月日之前一次性现金支付次月租金;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为出租车辆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 万元,车上人员险保额 万元/人,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
3、 在出租期限内,本协议租赁车辆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责任事故风险,乙方作为车辆实际控制人,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因车辆发生事故的损失赔偿,由保险公司依法按照甲方按前款标准在保险公司投保的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赔款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4、 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出租车辆的司机由乙方聘用和选派,甲方与乙方选派的司机之间不存在隶属、雇佣或劳动合约关系;乙方聘用的司机必须具备相应驾驶资质,服从挂靠公司安全管理,不得有违法违章驾驶行为;
5、 车辆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支付维修保养费用(包括审验车辆时的调修费);乙方保证租赁车辆的安全及安全的保管、使用、驾驶租赁车辆。
6、乙方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前的状态,外观、随车工具等应完好有效。
7、 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具有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五、特别约定: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或不履行本协议;如发生违反本协议行为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用于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 万元的,超出部分也由违约方赔偿;
2、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给相对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生活费和租赁车辆停运期间经营损失(按本协议租赁金额折算)。
3、甲方交付车辆前,应按乙方指定意见在修理场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归还车辆前,应按甲方方指定意见在修理场进行一次二级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确保车辆安全机件性能良好交接。
4、出租期间,本协议中双方已经从租金折算约定中,充分考虑到本协议租赁车辆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因其它非甲方责任时,车辆停运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补偿,故产生上述原因的停运时,甲方将继续收取租金;
六、租赁期满: 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七、协议解除: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协议的,均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本协议。
八、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因违约产生纠纷须经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
九、协议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认真商议,充分了解后订立,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手印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罐车租赁合同 篇3
租赁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水泥罐车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临时租赁乙方一台载重量为50吨的散装水泥罐车一台,车号为吉J18001。
二、水泥罐车的工作内容为:从甲方临时库房转运袋装货物到甲方混凝土拌站并泵送至散装货物储存罐内。
三、水泥罐车租赁单价为人民币3000.00元/天,在租赁期间内甲方负责乙方的车用燃油。
四、乙方应确保租赁车辆的机况良好,若因乙方本身车辆机况问题致使甲方租赁时间延长的`,甲方不承担延长时间的任何费用。
五、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应将设备停在甲方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车辆驾驶员食宿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车辆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运输途中应注意行车安全和施工安全,由乙方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七、乙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需经过居民居住区,必须降低行车速度,以免造成扬尘过大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20××年6月26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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