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二:
一年来,本人在县委和市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工作主题,找准法院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统筹谋划、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廉洁司法,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了法院各项目标任务,泗洪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先进集体和化解涉诉进京访工作先进集体。现将一年来的履职及廉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项主要工作实绩
(一)服务中心工作实绩。
一是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一是审慎处理非法融资事件。依法妥善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92件、集资诈骗案件7件,未出现差错。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刑民交织的问题,寻求上级法院指导,形成专题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共甄别受理民间借贷纠纷1818件,有效维护了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是保障县区经济稳定发展。成立工作组参与并主持中正公司清算重整案,依法帮助中正公司研究工程复工、公司重整方案,顺利通过公司重整方案。300余名债权人及915户已购未交付房屋人员情绪平稳。
三是服务县委中心工作。安排专人参与化肥厂、大修厂片区房屋征收工作,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两份责令交出土地行政决定,依法保障了双沟酒业技改扩建市重点建设工程顺利推进。4次带队到县开发区和青阳镇工业园区调研会办,帮助解决经营状况恶化企业资产、土地置换盘活问题。通过诉外协调方式调处了首义薄膜公司内部股权纠纷、征东软件园置换纠纷和楚天外国语学校清算纠纷,积极参与协调解决了成都法院强制拍卖分金亭商标问题。
四是服务法治泗洪建设。建立服务法治泗洪建设六项制度,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和行政审判白皮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行政诉讼案件同比减少38.1%,行政协调撤诉率达90.9%,行政庭被评为全省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先进集体。
(二)所负责的主体工作实绩
一是妥善处理涉民生民事纠纷。创新实施约谈制,诉外成功化解数十起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迟延交房、逾期办证案件。妥善审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赔偿等民事纠纷6127件,调解撤诉率为69.8%,同比增加1.95%。
二是防范和治理虚假诉讼。出台《防范和治理虚假诉讼的规定》,制作发放《防范虚假民事诉讼提示书》,引导诚信诉讼,依法通过院长监督程序再审纠正3起虚假诉讼案件。
三是认真开展“三评查”和积案清理工作。共评查法律文书300份,庭审80场,案卷150本,查出不合格案件8件。全年未出现超审限案件,纳入全省法院集中清理范围的120件长期案件全部清理完毕。通过争取党委支持,涉及政府的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四是开展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调整充实执行力量,与县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展三次集中打击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曝光老赖10余人,司法强制拘留150人,采取重大强制执行活动10余场次,执行结案21554件,实际执结率70.79%,同比上升15.04%,执行标的额到位率94.25%,同比上升9.54%。
(三)创新创优实绩。
一是强化院领导班子建设,迅速修订出台了《党组会议制度》《院长办公会议制度》心组学习制度》和《法院领导基层联系点工作方案》,实行每周召开一次院长办公会研究一周具体工作安排,每半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全院性重大工作部署和重点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落实上级法院和县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二是完善内部机构。提请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增设了司法鉴定科、执行裁决科、执行实施科、警务中队、执行中队和特勤中队,实现了机构的科学配置。
三是重新选拔提请任命55名人民陪审员,增强司法民主,一审陪审率达84%,同比提高45%。
四是成立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业余学校,聘任省高院10名审判长、市中院12名副庭长作为他们的指导老师,采取定向性、导师制、长时间、系统性培养,加快年轻干警的成长步伐,提升司法能力。
五是强化考核管理,落实中层责任。在全省率先建立激情指数考核制度,按季度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分为低迷型、温和型、进取型、活力型、澎湃型五个层级,通过标签化评价,促使其严格履职,大胆管理。省级媒体予以专题报道。
(四)有潜在、长远效应的打基础工作实绩。
一是制定《五年发展规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明确了提出了“两年打基础,三年创省优,五年争一流”的奋斗目标,以志存高远的目标激发全院干警创先争优的激情和斗志。
二是开展司法公信建设活动。召开司法公信建设动员大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决定利用一年三个月的时间,着力开展司法公信力建设。
三是强化精细管理。按照高标准、易操作、无漏洞的规范化要求,全面修订《日常工作指南》手册,严格落审判管理制度,编发《司法差错案件检讨》内刊,对典型问题剖析解读,惩前毖后。
四是强化惩戒力度,及时警示纠偏。按月发布纪检监察通报、请销假情况通报、审务督察通报,强化内部监督与查处,根治庸、懒、散。今年以来共诫勉谈话8人,通报批评4人。
五是坚持不懈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激情文化建设,端正全体干警司法理念,改进司法作风。通过开展“学习沭阳、赶超沭阳”竞赛活动,提振全体干警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通过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增强全体干警为民服务的群众感情。
六是关注干警诉求,稳定干警思想。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利用自行车库改造建设干警食堂,解决了年轻干警就餐难的问题,完善了干警辞职、调动管理制度,解决了年轻干警思想不稳的问题。
二、品行修养、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表现
品行修养方面:始终注意加强自身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坚持群众路线,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工作中,本人坚持以身作则,一身正气,公道正派,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勤奋敬业,秉公办案,慎重人际交往,善于团结同志,始终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理论学习方面:通过参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全国新任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和市委党校处级干部培训班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开阔了视野,对现阶段的国情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更加坚定了审判工作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把审判工作放到服务地方发展实现更大突破的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在省级刊物撰写发表了《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审判工作》这一调研文章。平时注重加强理论学习,带头为干警上党课、做辅导。
廉政建设方面。本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抓党建带队建,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全院年内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现象。平时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没有发生任何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全年累计上缴各种礼券、支付凭证价值近万元。(1)没有违反规定收送礼金礼券、支付凭证及收受干股等行为;(2)没有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事业单位兼职或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3)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4)没有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5)没有利用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6)没有违反规定在工作日午间饮酒,用公款相互宴请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行为;(7)没有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公车,公车私用、公车私驾、借(租)用其它单位或个人车辆等行为;(8)没有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9)没有违反规定在本机关或下属单位设立“小金库”;(10)没有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行为;(11)没有违反规定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论坛等活动;(12)没有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13)能够按规定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4)没有其它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三、自己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
本人最不满意的一项工作是法院司法调研工作,有多个部门没有完成年初下达的调研任务,全年没有撰写出有影响力的调研报告,没有在核心刊物发表高质量调研文章,也没有形成有重大推广价值的审判经验和案例,反映出队伍整体司法能力不足。
本人最急需提高的能力是个人综合管理能力。以前虽然长期担任过中级法院部门负责人和审委会专职委员,但主要精力都放在审理案件上。担任法院院长之后深感自己综合管理能力不足,亟待加强学习、锻炼和总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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