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项指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全力抓好“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攻坚工作。我局以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为中心,以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对减排工作加强了督促检查。截止目前,已完成大唐国际发电厂5#、6#机组低氮燃烧改造工程和6#机组拆除烟气旁路(提高综合脱硫效率工程);金隅水泥有限公司日产1100吨熟料的旋窑,10月25日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
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COD)3.93%、氨氮(NH3-N)0.64%、二氧化硫(SO2)16.55%和氮氧化物(NOX)11.27%,全面完成全年减排目标任务。
2、做好项目环保审批服务。进一步强化服务指导、减少审批程序、简化环评内容、提高工作效率、缩短环保审批时间,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的进度。对扩大内需项目继续开辟“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环评实行特事特办,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专人跟踪、协调解决”的措施,积极做好对项目的服务。目前,我局承诺的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2-5天,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100%。截止11月底,共审批项目161项,完成“三同时”验收项目38项。
3、环境执法常态化,执法成效显著。建立日常环境执法与环保专项行动相结合的长效环境执法工作机制,主动查,及时查,严查“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污、治理设施停运或运行不正常、无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一是不断加大对涉重、涉危废、涉化学品等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严格落实日常现场监察和定期督导检查,排查和梳理出一些重点环境安全隐患、风险和环境信访矛盾纠纷,一些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二是继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今年以来,共出动人员1243人次,监察企业650余次,对全区对全区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现场监察。重点检查企业生产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应急能力是否具备,确保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100%,正常运转率100%,稳定达标排放。
4、认真做好生态文明村和绿色单位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农村环境保护。突出抓好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着力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村的创建工作。春光乡观后村按照本村的环境规划建设项目和省级生态镇的创建标准,采取有效工作措施,已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11月初顺利通过上级组织的验收。
组织做好我区绿色单位创建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对参加绿色单位创建活动的单位进行了现场评审,择优推荐上报了我区参加评选省级、市级、区级绿色单位的名单。观桥幼儿园和工业街小学为“区绿色学校”,侯家庙乡人民政府机关为“区绿色机关”。
5、强化环境应急和执法工作。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中,一是成立了应急中心,应急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为加强对信访案件和应急事件的处置,建立并完善了信访案件及应急事件舆情收集现场核实、处置、等一套机制,有效快速地处置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6、强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今年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我局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世纪广场共同开展“六·五”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在户外LED屏幕滚动播放“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片,在醒目位置摆放宣传栏,设立咨询台,携手通信企业合作群发宣传“六、五”世界环境日手机短信等形式,对环境保护进行大力宣传,倡导市民“绿色消费”,让市民了解我们的环保现状,使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更加深入,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得到了不断增强。
7、全面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树立信访无小事观念,全面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确保案件24小时内核查,实行批办和核查不过夜制度,认真处理好每一个环境信访案件。结合实际,紧紧抓住重点信访案件,对主要信访案件,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案件实施日监督制度,责任科室、责任人员每天到现场进行检查,包案领导定期现场督导,及时对发现的情况进行处理。充分发挥环保热线电话的作用,对群众反映上来的环境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处理,并给举报人以答复。到目前为止,共受理各类投诉97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率为100%。及时解决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今年以来,我区环境质量平稳向好。截止到11月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共335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及二级以上天数为314天,其中一级天数为210天,二级天数为104天,达标率为94%。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0.049mg/m3、二氧化硫(SO2)月均浓度0.038mg/m3、二氧化物(NO2)月均浓度0.033mg/m3,三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全部达到了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我区洋河出境断面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两项指标都控制在地面水四类水体标准以下,化学需氧量(COD)平均浓度为11.26mg/L,氨氮(NH3-N)平均浓度为0.52mg/L,符合省、市跨界断面水质考核要求;环境监测数据表明,主要城市(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达标率100%;城市(镇)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噪声符合目标指标要求;监测评价结果表明,全区农村地表水、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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