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四:离任审计报告模板
(宗审计)-(**)07
关于***分公司***总经理的离任审计报告
06年2月, 集团审计部对***分公司**总经理进行了离任审计。本次离任审计
主要对济南分公司相关资产负债由**移交给**管理的移交工作进行了监督,并对**在任职期内的管理情况和经营业绩进行了审计。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分公司资产负债移交情况
经与分公司共同对其资产负债进行清理,截止1月31日,分公司资产总额为414.38万元、负债总额为414.38万元。由集团审计部监督,**总经理和**总经理已办理了资产负债移交手续,并形成了《**分公司资产负债移交备忘录》(备忘录附后)。
二、**年分公司审计前后利润情况
*年分公司审计前账面利润为**万元,经审计后,审减利润**万元,审增利润**万元,审计后分公司在20XX年的实际亏损**万元。则:胡云应承担亏损**万元(**×40%),加上**借*年工资12万元后,应扣**股金**万元,但*年1月26日帐上已扣**万元,故应补扣**留存股金**万元。
三、发现的个别问题及审计建议:
1、分公司在*年3月购置电脑及打印机各一台共5530元,无集团批准手
续:其购买报告仅为原营销公司总经理郭玉玲签字,分公司因手续不全一至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现帐挂往来),经查证此电脑系先购买后申请(电脑系*年3月21日购买,郭玉玲签批的报告为4月12日),并且没有集团信息中心的批准手续。处理建议:鉴于该电脑分公司已使用接近一年时间,建议对**罚款100元,并将该电脑作为营销公司固定资产。
2、**个人欠分公司55407.96元,其中个人借款19577.96元,应由**个人
承担122台滞销车处理损失35830元”:经进一步核实,总裁*年8月17日批示意见“由**承担122台滞销车处理损失35830元”,但总裁在*年12月21日批准同意补给分公司部分滞销车处理损失,实际应由**承担的损失为1XX70元,相应增加分公司亏损25260元(已包括在上述审减利润之中)。则**欠款应为30147.96元。
针对该欠款,审计建议是在总裁批准本报告一周时间内,**交现金到**分公司。
3、**借*年1月工资8000元的问题:鉴于*年直销分公司考核政策暂无明确的规定,建议继续挂帐,待06年考核政策出台后再行确定如何处理。
四、**总经理任职期内的评价
1、在*年10月至*年12月的任职期内,**总经理带领**分公司团队先后共建立销售网点200多个(现有网点78个),累计实现利润348.76万元,销售成车48262辆,其中:*年10-12月销售*辆、*年销售*辆、*年销售*辆、*年销售*辆,为**摩托车在山东市场的拓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在内部管理方面,分公司在物资管理、商家货款风险控制存在一定的问题,现成车库存中有欧I车235台,金额为**万元,按总部标准已提跌价损失**万元;配件库存共**万元,按总部标准已提跌价损失**万元;应收成车款为**万元,其中有3家共2.76万元已全额计提坏帐准备,有两家共**万元胡云总经理已做出书面承诺协助分公司在*年5月30日前收回货款,否则全额承担损失货款。
3、在广宣政策的程序执行方面,分公司没有严格按总部制度进行相关报批,出现部分商家在无总部批示的广宣方案的情况下要求分公司报销其广宣费用的情况,给相应的成车销售及货款的回收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附:1、利润调整表
2、胡云述职报告
3、移交备忘录
集团审计部
*****
呈:董事长
*分公司*年利润调整及分配表 单位:元
ZS/MS-RXX01-01
胡云相关分配事项
1、*年账面亏损*万元,审计后实际亏损*万元。则:胡云应承担亏损*万元,加上胡云借*年工资*万元后,应扣胡云留存股金*万元,但*年1月26日帐上已扣
*万元,故应补扣胡云留存股金*万元。
2、胡云欠分公司30147.96元,其中个人借款19577.96元、承担XX8台滞销车的实际损失1XX70元(总裁*年8月17日批示由胡云承担),胡云对该损失1XX70元有异议,认为应由分公司承担。针对该欠款,审计意见是在总裁批准本报告3天时间内,胡云交现金19577.96元元回济南力之星分公司、帐上扣胡云留存股金1XX70元。
3、分公司无集团批准手续违规购电脑及打印机各一台,鉴于该电脑已使用接近一年时间,建议对胡云罚款100元,并将该电脑作为营销公司固定资产。
4、胡云借*年1月工资8000元的问题:鉴于*年直销分公司考核政策暂无明确的规定,建议待*年分公司考核政策出台后再处理。
5、库存欧I车235台必须应尽快处理。
另外胡云开辟了山东力之星市场,但*年经营效果确实不好,原因是:
1、主观上,胡云轻视内部管理,未能将员工凝集在一起,公司成了一盘散沙;个别总经理过于放纵自己易导致员工的不满情绪。
2、客观上,*年初力之星工厂提高价格对分公司上半年销量的负面影响较大,加之*年上半年营销机构改革过程中对力之星重视程度不够,特别是将力之星这个“小孩”与宗申“成年人”一样的对待是不合理的(可能对其他力之星代理商的负面影响也一样)。
3、价值分配上,我们与代理商、零售商是合作伙伴关系,处于博弈状态,应共同参与市场竞争,建议兼顾做大市场(以销量占有市场)和共同赚钱两不误。
妥否,请总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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