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医疗服务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一)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校验和执业管理。对各级医疗机构开展校验工作,规范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完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电子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严格医务人员执业管理。组织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强化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完善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和信息公示制度,探索分专科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三)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认真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全市医疗机构开展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及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机制,加强手术分级、麻醉分级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加强二类临床技术的申报和应用,不断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四)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回头看”活动,重点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性别鉴定行为。
(五)按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把好医疗广告初审关,加强对医疗机构宣传的监督管理。
四、注重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一)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等活动紧密结合,切实加强医疗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加强医患沟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落实便民措施,努力优化就医流程,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二)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进一步完善市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充分发挥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作用,修订镇、街道卫生院质控检查标准,组织和指导开展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重点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检查、监督和指导作用,每个质控分中心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形式采取市级医院之间交叉检查、市级质控组对卫生院检查、邀请嘉兴质控中心对XX市级医院检查等方式。要组织合理用药、医院感染、诊疗技能等方面的相关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医疗风险、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强化临床药事管理。继续加强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加大临床药师培养力度,完善临床药师制度。加强药品、抗肿瘤药物、血液制剂和生物制剂等特殊药品的管理。深入开展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限品种、限用量、限级别”,落实抗菌药物目录、超品规采购、临时采购制度,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对医疗机构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公示。深入开展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提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
(四)加强院前急救管理。强化急救站的科学管理,加强院前急救机构装备建设,提高车辆设备装备水平,规范院前急救行为。
(五)做好重大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实施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和重大疾病医疗救治、重大事件医疗保障工作。
(六)启动“智慧医疗”项目,建立XX市区域影像(pacs)系统和交换共享平台,市级医院设置1个影像远程诊断中心,实现6家市级医院与xx家基层卫生院影像信息远程诊断和相互之间影像及报告调阅,10月底投入使用。
五、创新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置,减少医疗纠纷及群體事件发生数
(一)“完善医疗机构医疗安全防范体系,降低医疗纠纷和群體事件发生率”已列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年终完成目标任务。
(二)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协调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宣传、民政、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重点加大对医托、医闹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优化医疗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
(三)不断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着力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工作。研究医疗纠纷防范化解机制,努力减少医疗纠纷及群體事件的发生率。
(四)继续开展医疗纠纷案例分析讲评活动,强化医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纠纷处置工作能力,加大对违规医务人员的处罚力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技术防范项目,全市xx家镇(街道)卫生院及11家下属分院新建视频监控系统,窗口安装拾音器,药房、财务室安装区域联网防盗报警系统以及卫生局、卫生院设置视频浏览设备,10月底完成。
六、加强采供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一)加强采供血点的自身建设,持续改进采供血点质量体系,对血液的采集、发放和运输加强监管。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指导医疗机构输血科规范化建设,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加强对用血单位监督检查,推广临床输血新技术。进一步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对输血科人员及临床医务人员用血安全知识进行培训。
(二)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开展。增加采血车辆,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力度和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及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强化固定自愿无偿献血队伍建设。
七、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管理
(一)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继续以优质护理服务为抓手,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提升护理服务,开展优质护理病区的比例达到省厅要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护理专业特点的护士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医疗护理服务的连续性、整体性、协调性。开展护理服务帮扶行动,组织市级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机构活动,重点提升基层卫生院护理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认真实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落实护士配备标准,充实基层护理力量,优化护士队伍结构,建立护理管理岗位培训制度,提高护理队伍素质。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增强护士执业的法律意识,加大依法监督力度,促进护理事业依法、健康发展。
(三)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落实。认真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性标准与规范。重点强化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培训,全面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加强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重症监护、口腔科、产房、血透室等重点部门管理,加大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及医疗废物监管力度,确保医疗安全。加大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力度,严肃处理严重医院感染和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专项督查,加大对重大医院感染事件的处理力度。 八、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
(一)贯彻落实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推进市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和内涵建设,提升市中医院的综合实力,迎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乙”复查,挖掘和加强富春骨伤医院的中医骨伤特色。
(二)巩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大力推进中医药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全覆盖城乡、中医药特色鲜明、与群众健康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市中医院省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加大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推广中医“治未病”试点。扎实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动“三进”工作。加快基层中医药人才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广泛开展中医药科学知识的宣传、推广活动。
九、做好妇幼保健和精神卫生工作
(一)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专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妇女健康促进工程”,提高妇科病普查率、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加强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加强妇幼保健的群体宣教工作,特别要加强孕期宣教,树立自然分娩信心,降低剖宫产率,全市剖宫产率控制在45%以下。狠抓妇幼保健工作基础和重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妇幼卫生工作继续保持领先。继续实施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公共卫生工作指导、业务培训,提高保健质量。
(二)有效提升精神卫生管理水平。以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为抓手,着力构筑医院社区服务一体化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健全防治服务网络,提高社区对重性精神疾病的防治和管理能力;按《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要求,动态管理精神疾病;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促进;加大对镇、街道卫生院临床医师精神疾病基础知识的培训工作。
十、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医政管理
(一)继续开展第四轮(20xx~20xx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中小学生、儿童及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体检率在80%以上。
(二)组织做好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医疗保障及医疗应急支援;做好医疗投诉、信访及医疗纠纷的日常处理。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康复、征兵体检、高校招生体检、禁毒、反恐、防汛、双拥等相关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做好与卫生系统各学(协)会及残联、劳动、人事、民政、老年工委等联络工作,协助做好各项社会医疗工作。完成防盲、戒毒、征兵招生体检、绿色医院建设、医疗广告审查、劳动力鉴定等任务,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处置等日常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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