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的原因:(1)审计所承担整个乐平市乡镇政府及村级财务审计,由于历史的原因,该所属自收自支性质的事业单位,市财政不承担其任何经费。(2)根据《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等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依法给予处罚,并上缴财政,再由财政按一定比例返还审计所作为审计业务和人员经费,并非以罚养人。
整改措施:(1)加强审计法的宣传,使基层对审计职责有全面了解。(2)突出帮促,着眼于促进被审单位加强和改进管理,帮助其建章立制,促其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和科学化。(3)根据《审计法》十一条,审计机关履行职责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保证。我局将进一步争取市委、市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弥补审计经费的不足。
整改责任人:万XX
整改期限:全年
(5)针对借审计之名,经常为难乡镇的问题。
产生的原因:(1)根据《审计法》第三十三条,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各项资料,误解为找乡镇的麻烦。(2)为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加强了审前调查和审计事后监督,对被审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跟踪检查。(3)经济责任审计、各项专项资金审计与常规性的财务收支审计,造成了重复审计。
整改措施:(1)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将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常规性的财务收支审计有条件进行整合,避免多次审计现象发生。(2)建立健全、完善和执行《机关工作制度》、《廉政八项纪律》、《审计回访制度》、《审计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并与每位审计业务人员签订了《廉政从审、文明从审承诺书》。
整改责任人:万XX 整改期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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