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组织构架的设计来说起,按我们企业的特点和规模,应该实行的是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制,然后实行岗位责任制,编制的组织机构图,作为股东或董事会成员,可以在企业任职,但其权限不能超越自己的岗位职责,更不能凌驾于总经理之上,除非在股东会议才能行使自己作为股东的权利。如果每个股东都同总经理拥有同样的权限直接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那势必会给公司的管理造成一定上的混乱,也让公司的管理人员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向那位负责,该向那位汇报工作,该接受那位的工作指示----而往往股东们并不一定能做到决策或意见一致。
有了适宜的组织架构,就应按照每个岗位的特点要求进行因岗定人,一建的所有项目独立个体而不能像封建帝王一样,给参与创业的员工或亲友分侯加爵,排座次,安排到一些管理岗位。中国有句古话: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不称职的一个管理人员,不仅影响自己的团队,甚至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整体经营绩效,管理界的著名的“木桶效应”就很直接的说明了这一问题。
有了完善的组织构架,就需要建立适宜的管理制度。在制定制度的过程中,公正(含有公平与正义之意)的精神,从制度建设角度来说应该是一切制度的本质特征。制度的公正性不仅要在制定是表现出来,更要在执行中要表现出来,在同一个管理制度下,如果在处理问题时不能一视同仁,甚至出现一些特权阶层,那么制度存在的必要性,或者执行力度就会面临严重的考验,会出现员工对制度置若罔闻,甚至对抗制度的执行。
在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中,如果员工的一切活动都是与金钱直接挂钩的,人格、成长、心理、精神、信仰完全被置于一边,企业精神,自然就在多劳多得的效率口号下被抛弃了。适宜的管理制度不仅会成为管理人员们日常管理的得力工具,也会成为独特企业文化形式的表现,而企业文化的灵魂就是企业精神。如果用更普通的词观念来概括,那么所有有关企业文化的问题归根到底还是回到四个字上“价值观念” ,它应包含最基本和绝对的管理哲学思想:人道和公平。观念决定一切,没有观念上的完整性、系统性,管理制度就是随意的,企业管理不可能有生命力和持久性和连续性;而在观念上具有决定作用的往往是企业的决策层。我们都知道花无百日红、企业无永远盛,如果一个企业仅仅是靠金钱作为公司与员工的唯一纽带,企业不能保证自己的工资水平永远高于别人,永远没有低谷,这种纯粹的金钱关系也会被更强大的金钱所打败:高素质核心员工逐利而走,在工资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大多数员工会选择较好人文环境的企业,其结果就是很高的员工流动率!企业花大量时间、金钱培养的员工离职,会使得企业经常处于不稳定中,维持现状就是一个无可奈何的选择,提高发展就只能随遇而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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