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省公航旅集团张掖投资项目建设问题
(一)加快丹霞景区建设实施规划编制。省公航旅集团要尽快完成张掖丹霞景区建设实施规划编制工作,聘请旅游规划设计方面的专家对规划进行论证。市旅游局要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积极与各相关部门单位对接,确保张掖丹霞景区建设实施规划与其它相关规划的柔性对接,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规划形成后,市规划局要迅速提请市规委会进行评审、批复。规划确定后,各相关县区和部门单位要配合景区投资开发企业全力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快丹霞景区项目建设。(1)由市交通局负责,尽快与省公航旅集团签订张掖丹霞景区景观大道收购协议,市交通局继续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建设完工并验收合格后,省公航旅集团按协议给市交通局支付建设费用,市交通局将景观大道移交省公航旅集团,由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使用。丹霞景区景观大道于8月上旬建成通车。项目施工要统筹计划,不能影响其他建设项目的材料运输工作。(2)由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加快玉如意游客服务中心和景区大型停车场建设进度,配套完善相关设施,并于6月上旬投入使用。景区形象大门、中心广场、通用航空机场改造等项目6月15日前必须开工建设,张掖丹霞休闲度假区建设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建设。(3)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加快张掖丹霞地质博物馆主体工程建设。(4)按市国土资源局与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协议,以市国土资源局为主体,于6月15日前开工建设张掖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揭碑项目,确保年内张掖丹霞国家地质公园揭碑开园,相关费用由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5)丹霞景区项目建设土地征用工作,由临泽县政府牵头负责,市国土资源局配合,采取一次性征用、先开发后征用等模式,与省公航旅集团、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土地征用工作。省公航旅集团、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对征用的土地要按照规划进度加快开发建设,确保形成一定的投资强度。景区项目建设用地优惠政策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旅游景区(点)和旅游项目招商引资运作模式及优惠政策的通知》(张政发[2012]50号) 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掖七彩丹霞景区经营权整合及投资开发相关问题的批复》(张政发[2013]7号)的规定落实。(6)由临泽县政府负责,与张掖丹霞景区建设实施规划对接,制定丹霞景区供水、供电、排污、防洪等基础设施配套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市发改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等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支持开展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作。临泽县政府要将景区土地收益优先用于景区基础设施配套。昆仑燃气公司、张掖供电公司、张掖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对景区规划区范围内影响项目建设和景观的输电线路、通讯线路和相关设施,由市交通局、市山水文化旅游公司、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具体意见,电力、通讯部门要抓紧进行论证,按期进行搬迁或地埋。
(三)加快张掖自驾游营地项目建设。张掖自驾游营地项目规划已经市规委会评审同意并批复。对己经办完土地征用手续的267亩土地,省公航旅集团要立即组织开发建设。剩余的230亩土地,甘州区要抓紧办理相关手续,按期交付使用。张掖自驾游营地项目力争5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力争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四)加快焉支山景区项目建设。山丹县政府要加强与省公航旅集团的合作,加快焉支山景区游客接待中心、万佛塔、隋炀帝行宫三大建筑和入口景观、停车场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要积极创造条件,力争年内开工建设焉支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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