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为xxxx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说明。会议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xxxx年5月15日上午9点30分
结束时间: xxxx年5月15日上午11点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常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xxxx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xxxx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xxxx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xxxx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xxxx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五)审议《xxxx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xxxx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xxxx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八)审议《xxxx 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长春高斯达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gongwen/huiyitongzhi/2705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