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省教育厅组成11个巡查组,由厅领导任组长,分赴11个设区市巡查考试安全工作情况。
三、严格做到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xxxx年高考期间,河南开封祁县发生高考替考的舞弊事件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也对教育部门的教育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通过这个时间集中反映当前考试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制度不完备,执行不严格,监管不到位以及个别人员以身试法等严重问题,对此教育部态度坚决、鲜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零容忍。案情查明后,教育部公开了六十多名教育系统人员被查出或被追责的情况,并对替考考生和枪手进行了停考、开除学籍等严肃处理。
为维护高考统一性、权威性和公平性,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这些纪律法规是招生考试工作的纪律红线,是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考依法治招的法宝。
一是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
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执行考试纪律情况的监督,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执行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违反纪律要及时查处,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要严肃实施执纪问责。
如果考点出了问题,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一把手、学校党政一把手、招生考试机构一把手,要承担主要责任。如发现监考不严,出现群体舞弊事件,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也要追究考点主要负责人责任。对发生安全事故或考风考纪管理薄弱的考点,对反映监督不力或不履行监督职责的考点,我们要追查驻点巡视员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责任。抓责任落实,就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纵容参与组织考试作弊的严重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坚决清除出考试队伍,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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