㈤搞好旅游商品开发
旅游商品的开发由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重
点抓好以下四大系列。、以观赏石为主的奇石旅游商品系列,由地矿、建委、旅游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协同抓好;、以红木为主的工艺品系列。主要抓好以红木雕刻、嵌银、石雕、根雕、抽纱、挂毯、首饰加工、工艺绣品的开发,经贸委负责;、以书画为主的文化商品系列。重点抓好书画、山旺化石、红丝石文化用品、古玩等的开发,由宣传、文化和矿产部门负责;、土特产品系列。主要抓好全蝎、煎饼、山楂制品、柿饼、板栗等,由财办、农办等部门负责。旅游商品的设计开发要从市场角度出发,将旅游商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紧密结合起来,要具有纪念意义和收藏价值,突出临朐地方特色。要在旅游景点和游人聚集的场所,建立规范的旅游购物点,并逐步形成网络。
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旅游业的发展,离不开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同把我县的旅游工作做好。县旅游领导小
组主要研究全县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监督重大旅游项目的规划和实施,组织对外宣传和大型促销活动,考核景区点的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理顺旅游管理体制,协调处理有关全县旅游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发展大旅游、建设大产业的要求,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旅游业的发展,认真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并在舆论宣传、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市场导向、城乡建设等方面,为旅游业的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计划部门要把旅游业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列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视财力情况每年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并逐年有所增加,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培植新的财源;建设规划部门在负责景区点规划的同时,对城市和景区的规划建设要考虑旅游的功能,体现旅游特点。要与旅游部门密切配合,对新建、改建旅游项目,要把好关,严格审查。对随意新建、改建旅游项目的,一经发现,坚决制止,对造成资源破坏的,给主要责任人从严处罚,坚决杜绝盲目开发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要严肃查处景区内违规建设住宅、饭店等行为;文化部门要与旅游结合,丰富旅游内涵,增强旅游吸引力;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广造社会舆论,配合旅游部门制定年度旅游宣传计划,共同组织宣传促销活动,扩大临朐知名度;安监部门要会同旅游主管部门切实抓好景区点和涉外定点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公安局负责各景区点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和景区点秩序,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水利部门负责搞好各水库景区的建设,积极开发水上娱乐项目;地矿局负责制定完善景区地质、地貌保护的规定,依法查处在旅游景区内乱挖乱开采的行为,负责山旺地质公园的规划、立项和开发建设;林业局、沂山、嵩山林场要与旅游景区搞好配合,加强森林防火、防虫,植被保护,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环境;老龙湾风景区管委会负责老龙湾风景区的规划建设,遵照年度建设计划,搞好招商引资,加快开发建设进度,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纸坊镇、石门坊管理所负责石门坊风景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要做好招商的文章,尽快由一季游变为多季游,增加经济效益;冶源镇负责搞好海浮山公园的规划建设;九山镇要配合黑松林旅游度假区搞好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大关镇负责搞好东镇庙景点建设管理;蒋峪、五井、上林等有关乡镇负责景区与周边关系的协调,确保景区的正常有序运行;沂山旅游开发公司负责沂山风景区的开发建设,配套完善各项旅游基础服务设施,发挥景区龙头作用;旅游局要加强对全县旅游业的宏观调控和具体指导,强化管理职能,加大对旅游行业的管理力度。制定我县的旅游景区点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各景区点的规划建设、资金投入、宣传促销、接待人数、旅游收入、文明服务等,进行分解量化、全面考核;要配合工商、物价等部门加强对旅游市场的整顿与治理,规范价格行为,切实纠正和克服违法经营、无序竞争、管理松懈、监督不力、欺行霸市等现象,及时处理旅游投诉案件,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旅游业务的违法行为,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要定期组织各景区点和有关乡镇村的负责同志,学习《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临朐县旅游管理办法》、《沂山风景区管理办法》等法规,切实树立起“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按规划办事;要定期对各景区点的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要抓好旅游业人才队伍培养的指导工作,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培养以及学校教育和在职培训相结合的方针,造就一支适合旅游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重点加强对导游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导游服务水平。各成员单位都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从临朐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同志们,让我们以饱满的热情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团结拼搏,知难奋进,为开创我县旅游业发展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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