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对人员的培训。
对公共卫生联络员、流管人员开展两次集中培训,提高针对流动儿童的免疫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内容包括:预防接种工作的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和要求、儿童疫苗接种程序、流动儿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管理要求以及流动儿童现场调查中的'沟通技巧等,以提高相关人群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理解与支持的环境与氛围。同时镇政府每月召集一次村级联络员例会,加强对联络员培训,指导其开展工作;发现并培训适宜的同乡教育者。
(五)依法实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教辅室要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管理工作。幼托机构、学校在办理儿童特别是流动儿童入托、入学时要开展查验接种证工作。对无证或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及时通知儿童家长(监护人)进行补证(种)。村(居)公共卫生联络员应每半年掌握辖区内开设的幼托机构、学校情况,尤其是掌握民办的幼托机构情况,并将掌握的信息及时报至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协助学校、幼儿园督促外来儿童进行补证(种)工作。
(六)保障经费,落实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奖励政策。
镇政府保障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的奖励经费,切实将经费落实到实处,推动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奖励按照村级公共卫生联络员或流管办人员在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发放(经费发放由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的奖励情况如下:
1、对于按月上报的《流动儿童摸底调查登记表》中7周岁以下儿童,只要符合上报要求,即为新流入本辖区且未在鄞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门诊登记接种的名单,按每人10元进行奖励。
2、上报到位的对象中如为从未接种过疫苗的免疫空白儿童,再另外奖励50元。
3、每年对各村(居)流动儿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进行考评,对考评优秀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适当奖励。
4、对于开展大型强化免疫、查漏补种活动的调查摸底对象,每登记符合接种对象并发放通知单一人次,给予2元奖励。
三、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
1、根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实施方案,并形成文件下发到各村和有关单位。
2、开展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和流管办人员培训,组织、召集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和流管办人员开展现场建卡工作。
3、掌握辖区内幼托机构、中小学校数量及入托入学儿童人数。
4、对辖区内流动儿童管理、现场建卡工作、幼托机构和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进行督导。
5、积极鼓励开展“同乡教育者”模式的探索,支持“同乡教育者”队伍的建设。
(二)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1、每月收集村级上报的流动儿童信息资料,及时掌握儿童外出、返回时间,安排接种工作。及时对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和各种原因未能接种疫苗的儿童给予补种。
2、指导幼托机构和学校开展接种证查验并培训;收集、汇总学校查验接种证资料;及时对无证或未完成基础免疫的儿童给予补证(种)。
3、每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入户摸底调查工作,掌握流动儿童变动情况;每月向区疾控中心上报流动儿童摸底调查及常规免疫接种报表,并于每年6月、12月按要求填写《省流动儿童调查统计报表》上报区疾控中心。
4、负责对村公共卫生联络员和镇流管办人员的技术指导;每月对村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导和评估,并形成督导小结。
5、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市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工作规范(实行)》要求,做好疫苗和冷链管理,实施预防接种和金苗系统信息化操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卫生服务站之间需建立镇本级与村级的两级信息化网底建设,实现服务站与接种门诊之间儿童信息的动态交换。
(三)村公共卫生联络员:
1、负责掌握和提供辖区流动儿童底数、变动信息,及各种原因未能接种疫苗的信息。
2、每月将流动儿童变动情况报告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
3、按鄞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要求,指导好流管办人员,向责任区内预防接种对象发放预防接种通知,做好宣传动员,督促儿童前来接种。
4、参与强化免疫、查漏补种、应急接种活动的组织、动员等工作。
【关于村镇流动儿童免疫防控的管理方案】相关文章: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gongwen/huiyifangan/31205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