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小组:
组 长:刘树丹(院长)
副组长:梅宇(副院长)龚梦川(院长助理)
成 员:
王惠(妇产科主任)、郑福高(医生组长)、鲁兴梅(护理组长)、韩洪勇(药房主任)、肖露(检验科主任)、徐朝峰(驾驶员)。
手足口病防治小组负责医院手足口病病例的会诊,对疑似手足口病转诊及报告工作,制订治疗方案及指导对手足口病重症病人的抢救。
一、总则
(一) 总体目标
为加强我镇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及时处置重症病例,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 工作原则
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各负其责:以人为本,分级处置。
(三)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手足口病的防控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手足口病防控的组织管理及职责
卫生院、卫生所及个体开业诊所、学校职责如下
(一)卫生院负责疑似手足口病病例的诊断、报告和留观患者的'转运。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
采集工作,负责院内及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在手足口病暴发期间,负责辖区托幼及儿童集体人群的主动监测。
(二) 村防保员、个体开业诊所负责手足口病疑似病例的发现、报告和对病例按要求进行门诊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有关手足口病的疫情处置工作及本村村民健康教育工作。
(三) 学校负责老师、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同时坚持晨检,按时报告。各校实行晨检、因病缺勤追查和零报告制度,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报告。报告时间为每天报告镇政府,报告晨检、因病缺勤追查情况。校长是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是晨检、因病缺勤追查的具体负责人。学校对全校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松懈、措施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疫情未及时上报和未采取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手足口病防控的分级
根据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需要,将手足口病防控应急分四级。
(一)一般(Ⅳ级):本镇未发现手足口病疫情,但相邻地区已发生手足口病疫情。
(二)较大(Ⅲ级):本镇有散发手足口病例疫情报告。
(三)重大(Ⅱ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1例及以上手足口病重症病例;
2、1周内集体人群中出现有流行病学相关性的5例及以上的手足口病患者;或集体人群中出现出现手足口病第2代病例的。
(四)特别重大(Ⅰ级):以下情况之一者,
1、本镇出现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2、1周内多点(2处或以上)集体人群中出现手足口病暴发事件。
四、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
卫生院、村卫生所及个体开业诊所无权向社会发布手足口病疫情信息,须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信息的应经县卫生局主管领导批准。
五、手足口病的分级确定和响应
按建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开展工作。
(一)一般(Ⅳ级)响应:
1、 密切关注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警、预测。
2、 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质准备。包括:制定应急预案,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处置小组,人员培训,演练,储备消杀药品,采样器材,必需的药品等。
3、卫生院、村卫生所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常规疫情监测。
4、开展健康促进活动,提高群众防控手足口病知识水平。
(二)较大(Ⅲ级):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卫生院、村卫生所及个体开业诊所开展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等工作,幼儿园每日进行晨检,发现疑似患儿及时向卫生院报告。
2、配合县疾控中心对手足口病患者的采样和送检。
3、在流行季节对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镇中心幼儿园为哨定监测点。
4、疫点根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开展消杀工作。
5、密切接触者由防保组开展医学观察并做好记录。
(三)重大(Ⅱ级):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手足口病应急监测,全镇实行手足口病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制度。
2、按照《宁南县卫生局手足口病防控方案》开展防控,根据手足口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确定密切接触者,并做好医学观察。
4、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疫情的消杀处置工作。
5、做好疫情调查处理,医疗救治等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
6、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手足口病的危险性,做好公众心理疏导工作,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7、全镇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开展晨检,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划定疫点和疫区范围,对发生聚集性病例(3例以上)的学校或幼儿园报请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学校或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
9、对各学校或幼儿园开展主动监测。
10、依法对餐饮业、食堂,生活饮用水、学校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特别重大(Ⅰ级):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
1、院一层领导必须在岗带班,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应对各种紧急情况。
2、按县人民政府要求,采取部分或全镇学校和幼儿园停课等防控措施。
六、预案的终止
Ⅰ级响应的终止:按县卫生局通知终止。
Ⅱ级响应的终止:手足口病患者预后良好,暴发疫点最后病例经7天后无二代病例,转Ⅲ级响应。
Ⅲ级响应的终止:最后1例手足口病患者治愈,密切接触者经医学观察7天后,无新病例发现,转Ⅳ级响应。 七、保障措施
(一)、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卫生院对所有医务人员开展全员培训,要求首诊医生都要掌握手足口病诊疗、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等相关知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的意识、能力和诊疗水平。
要严格诊断标准,注意鉴别诊断、科学合理诊断疑似手足口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手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成员要提高手足口病的防控能力,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监测、消毒处理能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足口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组织人员,对各村村防保员及个体开业诊所、学校在不同阶段认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点督查疫情报告、门诊日志等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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