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见习期,试用期),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任务需要与乙方签订会计岗位聘用合同,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重新签订岗位聘任合同。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 小时,每天工作小时的工作制度。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的会计工作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资,每月计发工资的具体日期为。
甲方根据国家、单位的有关规定,可调整乙方的工资。
乙方享受规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计划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为乙方缴付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和其它社会保险金。
第五条 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实绩、贡献大小给予奖励。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的有关规定经予处罚。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甲方单位被撤消、关闭、转产,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 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无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作报酬逾期 月的。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聘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甲方单位被撤销的,甲方应在被撤销前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违反规定解除合同的,必须负违约责任。并应按不满聘用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资额度的违约金。
乙方因“用人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结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时支付欠发的工作报酬。
第八条 其它事项
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按《劳动法》争议处理的有关条款执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合同的未及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劳动合同 篇5
___(甲方)招(聘)用 (乙方)为职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西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壹年零个月;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工作地点为;部门为公司开发部;职务为程序员。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公司相关程序的设计、代码实现、升级维护工作;必须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式期执行以下工资形式:
工资组成: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项目提成
其中岗位工资 元/月;绩效考核工资 元/月(考核表见附表);项目提成 %; (二)项目提成为乙方主持完成的项目,实际到款扣除税收和消耗后金额的百分之五(5%)。 (三)甲方每月定期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0 日。
(四)周一至周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给予相同时间的补休,或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乙方工资。
(五)经双方协商,甲方为乙方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中个人支付部分由个人支付,每月从工资扣除,由公司统一代交。
(六)甲方不负责乙方的食宿和交通、通讯等费用。
(七)乙方因公司任务出差离开南宁市,由甲方负责支付差旅费,补助标准为人民币 壹拾五元/日。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工作时间
1.甲方经批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执行以下工作时间制度:
标准工作时间:乙方每天工作 六个半 小时,每周工作 五天半 ;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统一安排; 2.在本合同期内,如乙方的工作岗位依法变更,按新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可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但补休后不再支付加班工资;无法安排补休的,甲方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三)甲方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切实保障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可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二)非法定节假日,乙方请假,经公司同意可以休假,但按照每天八小时计,扣除同等时间的补休小时数或扣除相应工资。
(三)未经公司同意,乙方不到公司上班,依旷工处理,按照旷工天数加倍扣除工资;一个月内旷工超过3天,按照自动开除处理,扣除当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由乙方给予赔偿。
(四)乙方上班每周迟到或早退两次,按照休假1天计算扣除同等时间的补休小时数或扣除相应工资。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二)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甲方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职工时,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八)除上述第(七)项规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依前款规定解除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九)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没有按照规定期限提前通知对方或通知时
间不足的,应当按相差的天数,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为标准,支付赔偿金给对方。
(十)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应当在十日内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乙方需向新聘请的人员交接自己承担的公司事务,新人接任后方可离职,在十五天内可向乙方咨询相关事务。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六条第(四)项第2.3.4点情况的。 (二)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违约金。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2.赔偿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损失的,还需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违约方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三) 违约行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方应酌情减轻或免除违约责任。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自愿与信任的原则通过协商形式合理解决。 ;
2. 乙方承诺离开公司后,遵守非竞争性条款规定,即3年内不到与甲方有具体竞争项目关系的公司工作。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www.010zaixian.com/gongwen/hetong/43521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