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 篇4
根据高县教育局有关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高县沙河实验小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校行政研究决定,特聘用该同志担任我校级班等科教学,并兼任工作。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应履行的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其他教师一道工作。发扬“团结、拼搏、创新”的沙小精神,树立良好“教风”。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努力钻研课改理论,用《课标》新理念指导教学,改进教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3、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所任科教学成绩各项指标均在镇平均线以上;能正确地使用学校现有教学设备组织教学;认真总结教学经验,不断撰写论文投稿或参评,每期交论文或经验文章一篇以上。按照实验小学的要求,积极投身教育科研,走“科研兴校”之路。
4、贯彻国家“体、卫条例”;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学生在校安全和所管财产安全。
5、能履行小学 级教师职责,“四率”指标达到目标管理要求。并认真履行兼职职责。
二、甲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按县教育局所拨经费,发给乙方应享受的工资和补贴。
2、甲方应在本学年(期)末,对乙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按考核结果和有关规定,乙方享受相应的有关政治、经济、福利待遇。
3、甲方根据《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规定,努力保证乙方应享受的合法权利。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聘任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符合解聘条件之一的,甲方可对乙方解聘。解聘要提前一月通知乙方。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乙方可提出申诉或辞职,辞职要提前一月通知甲方。
四、其他事项:
1、如因单位领导人事变动,本合同继续有效。如确因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应按新岗位履行职责。
2、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 受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用人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
第一条 聘用合同期限本聘用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至 年 月。
第二条 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为 我园 班的带班幼儿教师,在聘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二)负责本班的教育和保育工作,结合本班实际,制定班级工作计划,教育教学计划,并认真执行。
(三)服从园长安排,发挥团队精神,积极主动与本园教师团结合作,确实作好本班教育保育及生活护理工作。
(四)对幼儿态度和蔼可亲,做到爱心、耐心、关心、热心、细心,随时维护幼儿在园内的健康与安全及辅导幼儿的身心发展与个别差异。
(五)严格执行幼儿园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及游戏时间。
(六)做好家访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到幼儿家中进行家访,了解幼儿与家长的需求,指导家长科学育儿。
聘用合同 篇5
聘用单位(甲方): 单位性质
法人代表地址
电话 。
被聘用人(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住址 电话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和《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并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一、 双方应履行的职责和任务
(一)甲方
1、对乙方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并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2、对乙方定期布置和检查工作并予以监督。
3、按国家法律、法令和政策规定管理和使用被聘用人,并承担相应义务。
(二)乙方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规定,在指定的岗位上,按岗位责任制的规定行使职权,并按要求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组织分配的任务。
二、报酬及福利
新聘教师试用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由教育局报市编办办理相关手续。聘用期内乙方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三、奖惩
(一)乙方工作表现好,成绩突出,可当选先进工作者或劳模,或给予其它奖励。
(二)乙方如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纪律屡教不改或因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所分配的工作,甲方可以提出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解聘;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应负相应的政纪、法律以及经济责任。
四、合同期 年,自20xx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后,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思想表现、工作态度及工作实绩,决定续聘或解聘;乙方根据工作情况,决定续聘或辞聘。但解聘或辞聘均应提前两个月告知对方。单方违约的,按《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及承担相应责任。
五、乙方与甲方发生聘用(劳动)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主管单位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应在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事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六、说明: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如与国家政策、法令不符,按国家规定执行。
聘用单位 被聘用人主管单位
(盖章) (签字) (盖章)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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